【文匯網訊】12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海南儋州市委書記、海洋漁業廳廳長趙中社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一案,趙中社被控受賄18起,受賄金額共計1077余萬元,還濫用職權、非法低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據中新網12月3日報道,趙中社,男,59歲,原系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常務委員,曾任儋州市委書記、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廳長,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因涉嫌受賄罪2014年7月23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8月月18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3年4月,被告人趙中社利用擔任儋州市委書記和海洋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海南某集團公司、某信息服務公司等13家公司和王某等6人謀取利益,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給予的687.4萬元人民幣、37萬美元、50萬港幣、1110.01克黃金製品、33.5萬元購物卡、5萬元高爾夫球充值卡、1枚鑽戒和1套高爾夫球具。共計1077.1159萬元人民幣(不含未估價鑽戒的價值)。在擔任儋州市委書記期間,趙中社置國家利益於不顧,違反用地申請程序,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011年7月和2012年5月,被告人趙中社在擔任海南省海洋漁業廳廳長期間,超越職權違規審批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和海域使用金分期繳納,致使國家遭受特別重大經濟損失。
在海南省紀委調查期間,趙中社主動上繳黃金製品1150.01克和1塊未標明重量的金塊。
當日,法庭按照庭審程序對此案進行審理,法庭調查有序進行,公訴機關和被告人、辯護人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據悉,因該案涉嫌的犯罪事實較多,庭審將持續2到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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