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國都市報報道,校領導先到前台開房,女下屬隨後乘消防電梯上樓進入房間,兩人 在房間裡相處了3 小時17 分後,男領導才離開……12 月2 日,陵水男子阿強(化名)向南國都市報記者提供了一段長達10 多個小時的視頻,舉報陵水某中學校領導汪某某,在11 月7 日(星期五)上班時間帶女下屬黃某某,到陵水最豪華的酒店——星際樂齡中州國際大飯店開房(下稱中州酒店)。「黃某某是我的妻子,汪某某也是有家室的人,校領導帶女下屬上班時間去開房,性質很惡劣,我已向陵水紀檢部門控告。」阿強憤怒地說。
南國都市報記者12月3日到該中學採訪時,據幾位老師稱,兩人的曖昧關係早在學校裡傳開了。
女下屬丈夫舉報校領導帶妻子去開房
據阿強提供的視頻顯示,2014 年11月7日,一名年約50 多歲的男子到該酒店前台開房,14時02分,該男子乘坐客乘電梯上到22層2211房,幾分鐘後,一位戴眼鏡的女子從地下車庫乘坐消防電梯也上到22層,摁了2211房間的門鈴後,進入該房間。然後直到17時14分,該男子才從房間裡拎著一瓶飲料出來,嘴上叼著一根煙,大搖大擺走到客梯處等候電梯下樓。21時10 分,男子再返回酒店房間,23時32分才離開……
「視頻中的男子是校領導汪某某,進入房間的女子是我妻子黃某某,在該中學當辦公室主任和語文老師。」阿強說,「11月7日是星期五,汪某某在正常的上課時間,帶著女下屬到酒店開房,孤男寡女在房間裡相處了5個多小時,意味著什麼?」阿強說,該酒店是陵水最豪華的五星級酒店,房價最少680元一間,汪某某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理應以身作則,可他卻公然帶女下屬去開房,性質特別惡劣。「汪某某也是有家室的人,況且已當爺爺了,他怎麼能這麼做?」阿強憤怒地說。
意外發現「秘密」視頻證實妻子說謊
據阿強介紹,11月7日中午約1時20分,他開車經過陵水椰林大道,路過中州酒店前,看到妻子黃某某開著車拐進該酒店停車場,他以為妻子到酒店與姐妹喝茶,便開車忙工作去了。晚上約8時,他開車回海口的路上,丈母娘打電話給他,詢問黃某某是否回到海口的家。阿強覺得奇怪,妻子不是說沒空嗎,怎麼丈母娘稱她到海口了呢?深夜11時許,他回到海口後,發現妻子不在家,記起中午妻子開車到該酒店,就打電話給在陵水的一位朋友,委託該朋友到酒店看妻子的車是否在停車場。一會兒,朋友回電話說黃某某的車在酒店地下車庫裡。
感覺有點不妙,阿強叫上兩位朋友連夜趕回陵水,8日凌晨約4時,他們來到中州酒店,看到黃某某的車依然在地下車庫裡。然後,阿強撥打妻子的電話,謊說孩子不舒服,叫其馬上趕回海口。一會兒,看到黃某某從客房乘坐消防電梯下來,匆匆上車就開走了。阿強和兩位朋友趕緊開車,追到高速公路一加油站,將黃某某截停。阿強將妻子的手機沒收,將其帶回到中州酒店。「在我詢問妻子的過程中,她總是騙我在一姐妹家過夜,連回到中州酒店前,她還是堅說在姐妹家。」阿強說,更可恨的是,他拿到妻子的手機發現,妻子已設置密碼,在和他搶奪了一個多小時期間,妻子不斷低聲下氣說只要將手機歸還給她,任由他處置。「如果沒有不可告人的東西,為何反應那麼大?我已聯繫好手機經營商,將於近日將她的手機拿去解鎖,估計手機裡會有更多證據。」阿強稱。
阿強告訴記者,他當時也不敢肯定妻子和誰開房,直到有了視頻證據後,拿到學校,11月18 日,經學校多位教師辨認,與其妻子在上班時間開房的男子是該校校領導汪某某。「有什麼工作不能在學校裡談,為何要到酒店開房,孤男寡女呆了5個多小時?我認為他們是做了見不得人的事。」阿強說,汪某某的這種不道德行為是在破壞他的家庭。
學校教師稱兩人曖昧關係早傳開
12月3日,南國都市報記者到陵水該中學採訪,發現校領導辦公室的門已經鎖住。學校保安告訴記者,汪某某這個星期都沒見人。隨後記者電話採訪學校教導黃大傑時,黃大傑稱當事兩人都來學校上班,只有今天才請假,然後不願意再透露更多的信息。
而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該校老師對汪某某和黃某某的事議論紛紛。一位男教師告訴記者,兩人關係曖昧的事早就在學校裡傳開了,但老師們只敢在私下議論。「他們曖昧行為很明顯的,汪某某經常當著大家的面,買早餐到辦公室給黃某某吃,學校出外活動時,他和黃某某很親密,老師們都看不過去了,但誰都不敢說。」
一位教師告訴記者,今年9月底,他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委婉說了幾句勸話,不料被汪某某記恨在心,在上個月調工資時,已當了多年中學一級教師的他竟然被評為10級工資。
據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12月1日和2日,陵水紀檢和教科局均傳喚汪某某、黃某某兩人去接受調查。
陵水紀委表示正在調查階段不便透露
隨後,記者就阿強舉報的情況致電當事校領導汪某某,其電話無人接聽。12月3日晚上8時19分,記者再次撥打汪某某的電話,電話接通後,對方一聽說記者要採訪,馬上以自己在忙為由掛斷電話。
記者還撥打了黃某某的手機。她的手機先是轉入聯通秘書檯,最後一次撥通後,對方一聽說是記者,馬上稱撥錯了,並掛斷電話。此後,記者多次撥打汪某某和黃某某的電話,均無法聯繫到當事人。
12月5日,記者就此到陵水紀委採訪時,紀委信訪辦的曾主任稱調查階段不便透露。「等調查清楚後,會第一時間在陵水政府網和海南廉政網上公佈。」曾主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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