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教育部將出台《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及《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意見》。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奧賽等6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類加分項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使用範圍。此外,有關部門要對加分資格進行覆核復測。涉及體育類特長生加分的考試,體育部門要按照二級運動員標準進行嚴格測試,確保加分資格真實可信。最終規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關文件為準。
過去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國家從上世紀50年代起實行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分為鼓勵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兩大類。鼓勵性加分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針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
未來
減少加分項目
本輪改革對高考加分做出了「減法」。 記者注意到,2014年,全國性加分項目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此輪改革關於加分政策的調整中,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類鼓勵類加分項目。
限制加分分數
北京晨報記者獲悉,2015年1月1日以後獲得6項鼓勵類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加分資格。而對於2015年前獲得相關項目證書、證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以上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於仍保留學生加分資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過5分。據瞭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從5分至20分不等。
6類獎項
獲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
2.「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3.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4.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
5.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稱號。
6.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
5類考生
依然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此次改革雖對鼓勵性加分進行了調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2015年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資格:
1.烈士子女
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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