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南京原市長季建業。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消息,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貴州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嫌受賄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分別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和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後移送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和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該省人民檢察院已向上述兩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悉,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建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季建業,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
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就在季建業被公訴消息紕漏的當天,中共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遵也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消息指,該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少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廖少華,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廖少華利用其擔任中共貴州省六盤水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被告人廖少華在擔任中共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