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能來一下嗎?這裡有十多具掩埋的死胎,還有血在上面!」昨日,記者接到江西九江龍開故道管理所打來的熱線電話,稱其在工作範圍內發現用塑料袋包裹的死胎,掩埋在開發區一處公園內,數量很多,不知道怎麼處理。
開發區一公園發現死胎
工作人員:
清理垃圾時發現10多具死胎
據九江晨報23日報道,昨日15時,記者來到開發區半島一品小區對面的小公園。「這裡就是掩埋死胎的地方。」龍開故道管理所的李所長指著一個淺淺的土坑說,12月21日10時,他們所裡的工作人員在這裡清理垃圾時,發現公園裡一處小山坡上有10多個塑料袋,「是那種醫療用的塑料袋,上面還有血,估計是死胎。」
之所以李所長會這樣說,是因為前年在這個小公園裡也發現過這樣的塑料袋。「都是被野狗刨出來的。」因為有血腥味,加上掩埋得很淺,所以很容易被野狗發現繼而刨出來。龍開故道管理所的時師傅每天負責清理這個小公園的垃圾,前年也是他最早發現這些塑料袋。時師傅說,當年發現後就報了警,之後這個小公園裡就沒出現過這樣的事兒了,誰知道又出現了,「我數了下,刨出來的一共有11袋。」
「我已經讓工人處理了。」李所長說,他們看到的只是被野狗刨出來的,而這個小土坡裡掩埋的應該不止11袋,「你們看,那些明顯有翻動痕跡的土堆下面,可能還有掩埋的死胎。」
婦產科醫生:
塑料袋裡裝的是死胎
按照李所長的說法,昨天在現場,時師傅用鐵鍬在同個小山坡上又挖出了3個塑料袋。晨報記者留意到,這些塑料袋確實掩埋得很淺,時師傅只是用鐵鍬輕輕翻動了表層的泥土,黃色塑料袋的一角就露了出來。全部挖出來後,晨報記者看到黃色塑料袋上寫著「醫療廢物包裝袋」字樣。袋子下方還寫有警告:感染性廢物。
「白天我們在這裡工作時,沒看到有人掩埋這些東西。如果有人偷偷掩埋在這裡,應該是在晚上。」時師傅說,這些塑料袋數量很多,分不同土堆掩埋。李所長表示,他已經向開發區衛生部門反映了此事,希望能徹底弄清楚。「不然工人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些東西。」
15時左右,開發區衛生局相關工作人員來到現場。他們表示,這是第一次接到有關掩埋死胎的問題。工作人員用樹枝翻開了其中一個塑料袋,看到袋子裡裝的東西類似胎盤模樣。經過開發區醫院婦產科郭醫生的辨認,證實塑料袋裡裝著的是一具死胎。「六七個月大,可能是女胎。」郭醫生說,這個死胎已經成形,胎盤和臍帶都在。至於這個胎兒為何會成為死胎,是人為引產還是意外事故產下的,郭醫生無法判斷。
警方已介入調查
八里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已對現場進行拍照和取證
「現場確認是死胎,但現在無法證明這些死胎是疾病死亡還是人為引產等導致的。」八里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張警官表示,他們已經對現場進行拍照和取證。至於死胎來源,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據悉,公園附近有很多大樹,旁邊就是龍開故道,而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大馬路上,民警表示,附近的監控錄像恐怕很難拍下有人掩埋死胎的過程。
那能不能通過黃色塑料袋來查找線索呢?開發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我市統一使用的醫療專用塑料袋,幾乎所有醫院都採用這種塑料袋,取證價值不大。
「這附近有兩家醫院,一家是開發區醫院,這家醫院產科還未建好,無法接生。另一家是湘贛醫院,這家醫院已經與南昌一家公司簽訂了醫療廢棄物處理合同,不可能採取直接掩埋的方式。」開發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說。
西二路派出所:
對轄區內的醫院和診所進行調查西二路派出所的溫警官表示,他們會配合開發區衛生局先對轄區內的醫院和診所進行調查,看是否有違規鑒定胎兒性別及違規引產等問題。但如果這些死胎是人為搬運到開發區掩埋的,調查難度會加大。
死胎應如何處理?
開發區衛生局:
我市醫療廢棄物都送往南昌處理撇下死胎來源,單從死胎處理方式來看,能隨便掩埋嗎?開發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表示,「當然不能」。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各醫院引產等出現的死胎、死產的胎兒都要登記,徵得家屬同意後,醫院會做下一步處理。
「目前,我市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很規範,前年就和南昌一家公司簽訂了醫療廢棄物處理合同。」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市所有的醫療廢棄物都要送往南昌處理。
而且這種淺表掩埋的方式不僅違規,還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因為這些死胎屬於醫療廢棄物,存在感染的可能。沒有消毒,沒有正規處理,就直接掩埋在市區公園的小土坡上,對周邊居民來說,危害很大。
市殯儀館:將新挖出的3具死胎運走目前,死胎的來源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那已經挖出的胎兒要怎麼處理呢?溫警官表示,這些死胎屬於無主屍體,暫時找不到掩埋者,也找不到死胎家屬,他已經聯繫附近社區,社區工作人員聯繫了市民政部門。昨日傍晚時分,市殯儀館已將新挖出的3具死胎運走,等待下一步處理。
有關死胎具體來源以及是否涉及市內醫院或黑診所違規操作等問題,晨報記者將繼續關注。
■相關新聞
山東濟寧丟棄遺體事件
2010年3月29日,在山東濟寧市洸府河發現21具被丟棄的嬰兒遺體。濟寧市衛生局有關人士對此的解釋是,死嬰可能是當地醫院裡引流產或者病亡而造成的,按法律規定,屬於醫療垃圾。
衛生部隨後發出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妥善處置。嚴禁將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按醫療廢物實施處置。
經查實,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與死亡嬰兒的家長,私自達成處置遺體的口頭協議,並收取費用。當太平間冰櫃儲存嬰兒遺體達到一定數量後,太平間工作人員僱用社會人員將嬰兒遺體運送到濟寧市洸府河附近進行處置。
衛生部認為,這一事件,反映醫院相關工作人員漠視生命尊嚴,缺失社會公德。各級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引以為戒。衛生部要求,對發生類似事件的醫療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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