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許娣聞 綜合報道)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發生近5個月後,國務院於12月30日對事故責任人作出處理,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爆炸事故18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他35名責任人被黨紀、政紀處分。
18名被移送司法的責任人中,包括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昆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陳藝等人。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5名責任人中,江蘇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長周乃翔、江蘇安監局局長王向明被記過;蘇州市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監局局長華仁傑記大過;昆山市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昆山市市長路軍被撤職。昆山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昆山市副市長黨建兵,昆山市安監局局長張峻等也被撤職。此外,國務院對江蘇省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8月2日上午,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共造成146人死亡,另有數十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經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車間除塵系統較長時間未按規定清理,鋁粉塵集聚,最後因高溫導致爆炸。除中榮公司違法違規生產之外,蘇州市、昆山市和昆山開發區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對中榮公司安全隱患治理不力;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審批把關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專項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實,這些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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