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政府發表第二輪政改諮詢文件,諮詢公眾兩個月。
文件就行政長官普選的投票安排提出建議,在普選行政長官時,全港合資格選民可從提委會提名的2至3名候選人,以「1人1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
投票方法可以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的方式選出;採用「兩輪投票制」,即在第一輪投票中如沒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獲得最高票的兩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投票,而在第二輪投票中獲得有效票較多的候選人可以當選。
第三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就是採用其他投票制度,例如「排序複選制」,即選民在選票上按喜好排列;或「補充投票制」,即選民只須投下首選,或首選及次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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