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白明珠 8日內蒙古報道)2015年1月7日,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內蒙古銀行副行長延城(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悉,內蒙古銀行前身為成立於1999年11月19日的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國有相對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經過14餘年的發展,現轄1家營業部(呼和浩特), 9家分行(烏海、包頭、呼倫貝爾、通遼、錫林郭勒、烏蘭察布、興安盟、哈爾濱、呼和浩特),99家營業網點。並在河北、貴州、吉林、遼寧、山西、山東、江蘇、深圳等省市主發起設立蒙銀村鎮銀行31家,立足首府、覆蓋全區、輻射區外的機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2009年9月8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內蒙古銀行),並獲准跨區域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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