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福建連江漁民林某夥同他人出海搶劫,殘忍殺害26名船員。雖然時隔多年,但他仍然受到法律的嚴懲。本月8日,寧德市中院公開宣判此案,宣佈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林某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核準死刑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宣判結束後,他被執行死刑。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系連江漁民,1990年,林某參與王某等人的搶劫團伙,商定出海搶劫,各自糾集他人後分別出資,由林某等人租用漁船並準備了刀、鍍鋅管、炸藥、雷管、導火索、石塊等作案工具出海搶劫。
在劫得財物以後,林某和同夥採用把船員捆綁後繫上鐵錨、石塊等重物扔入海中,或把船員關進船艙用炸藥把船炸沉的方式將船員殺害。
1990年3月至10月間,林某夥同他人在浙江省、福建省沿海搶劫其他船舶上的財物4起,殺害船員26名,劫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萬餘元。
案發後,林某隱姓埋名,在外潛逃多年,直到前兩年才被抓獲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