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俞晝 杭州報道)針對「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浙江省消保委2014年年底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交訴狀,但截至發稿已超過7天受理期限,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仍未出具是否受理的答覆。
此外,在中消協官方網站上新增了一篇文章,標題為《中消協支持浙江省消保委提起消費維權公益訴訟》。文中表述,「中消協支持浙江消保委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就損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浙江省消保委力促法院立案
浙江省消保委決定提起訴訟,跟大量的消費者投訴有關。浙江省消保委有關人士表示:「2014年以來浙江省消保委陸續接到多位消費者的投訴,內容均涉及消費者實名購票乘車後不慎遺失車票,但車站方面拒絕消費者憑身份信息查詢的要求,強迫消費者補票。」
經過大量的調查和法律咨詢,浙江省消保委認為鐵路部門的這項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014年12月30日,浙江省消保委正式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遞交了消費維權民事公益訴訟起訴狀,請求法院判令上海鐵路局立即停止「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的行為。
「我們正在和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方面加緊商議,讓他們能盡快對我們的公益訴訟立案。一旦有最新的情況,一定會第一時間向大家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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