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繼14日廣東移動廣州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李欣澤涉嫌受賄受審後,廣東移動原副總經理鄭川也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受賄罪,收受他人賄送合計450萬元。2013年,廣東移動原總經理徐龍等多名高管被紀檢部門調查,如今已有多人進入司法程序。
據檢察機關審查,2003年至2008年期間,鄭川利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同案人林廣善承接該公司基站配套土建、服務廳裝修,機樓裝修等工程項目過程中,為林廣善提供幫助。2012年12月初、12月底以及2013年1月底,鄭川通過他的外甥江某華三次收受林廣善賄送的現金合計450萬元。
記者從庭審中瞭解到,鄭川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內容進行了否認辯解。鄭川稱,自己並沒有收受賄賂,外甥江某華是因為受到刑訊逼供,才作出不利於他的證言,後來又對此否認,應進行非法證據排除。並且,林廣善與廣東移動早有合作,自己沒有為他謀利。林廣善的證言顯示,他曾多次給鄭川送錢,但鄭川沒有收下,直到2012年江某華投資需要錢,自己才出錢支持。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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