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周盼 綜合報道)日前,成都市檢察院公開了成都市興蓉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譚建明、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忠耘兩人,在任職期間的千萬元受賄清單。其中,吳忠耘除受賄約4千萬外,還收下了兩套價值700萬左右的別墅。
據內地媒體報道,2001年至2014年期間,吳忠耘在擔任成都市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政府金融辦主任、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申請、股權購買、項目合作、解決債務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多人財物人民幣1748余萬元、港幣380萬元、英鎊180萬鎊、美元54萬元、價值700餘萬元別墅兩套等財物。2014年8月26日,成都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依法提起公訴,2014年12月9日,吳忠耘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3年至2013年,譚建明在擔任成都市興蓉投資有限公司、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833萬元、美元38萬元、歐元4萬元,為他人在工程承包、業務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2014年1月2日,成都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依法提起公訴,2014年7月4日,譚建明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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