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解放軍報消息,經習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發佈《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總政治部發佈《總政治部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據此,納入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範圍的,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和軍委紀委制定的379份文件中,128件被廢止,183件宣佈失效,68件繼續有效。
按照黨中央關於開展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軍隊的清理工作於2012年9月全面展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的清理決定分別於2014年4月、5月發佈。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以及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間制定的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此次《決定》的發佈,標誌著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決定》明確,凡廢止和宣佈失效的,自《決定》發佈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政策制度依據;對繼續有效的,要繼續抓好貫徹執行,並及時彙編成冊、印發部隊,以便遵照執行。同時,在條件成熟時對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制定新文件時將主要內容吸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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