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解放軍報報道,經習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發佈《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總政治部發佈《總政治部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據此,納入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範圍的,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和軍委紀委制定的379份文件中,128件被廢止,183件宣佈失效,68件繼續有效。
按照黨中央關於開展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軍隊的清理工作於2012年9月全面展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的清理決定分別於2014年4月、5月發佈。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以及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間制定的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此次《決定》的發佈,標誌著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決定》明確,凡廢止和宣佈失效的,自《決定》發佈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政策制度依據;對繼續有效的,要繼續抓好貫徹執行,並及時彙編成冊、印發部隊,以便遵照執行。同時,在條件成熟時對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制定新文件時將主要內容吸納進去。
《決定》要求,各單位要抓緊推進本單位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高質量完成清理任務,及時發佈清理決定。這次集中清理後,要注重總結工作經驗,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時清理機制,特別是高度重視即時清理,將其作為制定或者修改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必經環節,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協調統一。
《決定》強調,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本《決定》的傳達學習,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軍委關於新形勢下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決策部署,抓好貫徹落實。要重視做好軍隊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和法規解釋,搞好軍隊黨內法規制度和軍事法規制度的銜接協調,提高法規制定的質量水平。要進一步加大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黨內法規的執行力,確保黨的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發揮作用,提高軍隊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推動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不斷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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