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李薇、李望賢 深圳報道)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在深圳正式掛牌當天,前海法院也正式掛牌,將在全國率先探索跨行政區化管轄案件,以專業化的商事案件、涉外社港澳案件為審判特色。目前該法院設有39名法官,包括1名院長、2名副院長和36名主審法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前海法院將不設審判庭,採用主審法官制,配置審判團隊,建立港藉陪審員制,設立港籍調解員,今日,四名港藉陪審員獲頒人民陪審員任命書。前海法庭升格前海法院,也標誌著訴訟、仲裁、調解等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將在前海形成。另外,在權利運行機制改革方面,前海法院主要有4項目改革。
第一,實行立案登記制。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度,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第二,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辦案責任制。包括:取消案件審批制、建立審判監督權行使的全程留痕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第三,探索審判權與執行權相分離。
第四,推行具有前海特色的符合審判模式。包括:港籍陪審員選任制、建立專業審判制度、建立香港及外國法查明機制,在前海合作區擴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