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北日報報道,1月29日從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在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做的工作報告獲悉,對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的蔣潔敏、王永春等一批重大系列專案,依法開展偵查、批捕和起訴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蔣潔敏簡歷
蔣潔敏,男,漢族,1955年10月出生於山東陽信,1972年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擁有近40年的工作經驗。
1993年3月任勝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長,
1994年6月任青海石油管理局主要負責人,
1994年11月任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長,
1999年2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重組與上市籌備組組長,
1999年11月被聘任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
2000年6月任青海省副省長,2000年11月任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長,
2003年6月任青海省委副書記、副省長。
2004年4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04年5月被聘任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
2006年11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07年5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年11月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3年3月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3年9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中共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王永春簡歷
王永春,男,漢族,1960年7月出生,籍貫吉林省乾安縣,1983年8月畢業於長春地質學院並參加工作,中科院地質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983.08——1999.09,吉林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工作,歷任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
1999.09——2000.06,吉林油田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0.06——2004.10,吉林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4.10——2007.11,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總經理;
2007.11——2008.02,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總經理;
2008.02——2009.08,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副局長);
2009.08——2011.04,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大慶油田黨委副書記;
2011.04——2013.08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任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大慶油田黨委副書記。
2013.08.26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永春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王永春開除黨籍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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