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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長劉洪傑。資料圖 【文匯網訊】13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確認許可,對市人大代表、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長劉洪傑採取強制措施。劉洪傑,2013年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其賄賂,涉嫌受賄犯罪。據悉,劉洪傑曾任中央軍委辦公廳直屬工作局局長,少將軍銜。
北京市人大代表劉洪傑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澎湃新聞報道,2月13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京舉行,解放軍總直屬隊軍事檢察院向市人大常委會報送了《關於提請許可對市人大代表劉洪傑採取強制措施報告書》,提出:現任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代表、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長劉洪傑,2013年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其賄賂,涉嫌受賄犯罪。解放軍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擬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根據代表法有關規定,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市人大代表採取強制措施,需經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當天,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同意了解放軍總直屬隊軍事檢察院報請的這一許可事項,確認許可對劉洪傑採取強制措施。
北京市人大代表資料顯示,劉洪傑出生於1959年9月,中國共產黨黨員,在職大學本科學歷。
公開報道顯示,劉洪傑曾任中央軍委辦公廳直屬工作局局長。
據人民網2010年4月報道,中央軍委辦公廳直屬工作局局長劉洪傑率領的中央軍委辦公廳政治部理論骨幹集訓班到天津東麗區華明示範鎮參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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