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佈《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提出7個方面65項司法改革舉措。方案明確,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其中包括「將林業法院、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等。方案還提出,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解決「立案難」,涉案財物統一上繳國庫,健全冤假錯案防範、糾正、責任追究機制,成立法官懲戒委員會,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追究制度,禁止被告穿囚服出庭和對律師歧視性安檢等。
最高法昨日發佈的深化法院改革的意見,也是內地法院的的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其中亮點頗多,涉及法院組織體系、司法管轄制度、法官履職保障、審判權力運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個層面,並設定了具體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其中,「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位列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主要任務之首。
改革方案明確,「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科學合理、銜接有序、確保公正的司法管轄制度。」具體而言,包括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改革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改革海事案件管轄制度、改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健全公益訴訟管轄制度、繼續推動法院管理體制改革、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等9項內容。
改革方案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劃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確保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具體到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介紹,該意見明確表示,將鐵路運輸法院改造為跨行政區劃法院,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劃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環境資源保護、企業破產、食品藥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案件、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等。
方案還明確,要通過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逐步實現易受地方因素影響的行政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將林業法院、農墾法院統一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
關於改革方案要求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賀小榮說,最高法正和公安部協調,這一制度改革將在近期推出。
在推動裁判文書改革方面,該方案重點提及,要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對於律師依法提出的辯護代理意見未予採納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說明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此次還首次提出建立對幹部干預司法等信息入卷存查機制,明確將推動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建立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等信息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
此外,方案還明確,推動省級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推動建立省級以下地方法院人員編制統一管理、法官統一由省級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地方法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建立法官員額制度,確保優秀法官能留在審判一線,以及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範圍,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確保基層群眾所佔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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