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名「空殼公司」東主涉嫌洗黑錢超過10.7億元(港幣,下同)一案昨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3月20日轉往區域法院審理,7名被告獲准以5000至10萬元保釋。
據《大公報》報道,據香港特區廉政公署消息,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涉嫌罪行。被告為六男一女,年齡介乎31至40歲,於案發時從事不同行業,但同時分別是七家「空殼公司」的董事兼股東。他們各被控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即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案情顯示,各被告涉嫌於2004年8月至2009年6月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分別介乎逾800萬元至逾4.4億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與一名中間人一同串謀處理有關款項。各被告處理的懷疑犯罪得益合共逾10.7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