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3月3日報道,就纏訟10多年的台灣台東縣議員詐領社團補助款案,台「最高法院」日前作出判決,26名現任、卸任縣議員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9年有期徒刑。
2000年,台東縣41名時任和卸任縣議員涉嫌集體詐領社團補助款和收取小型工程回扣,被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貪污罪提起公訴。涉案的台東縣議會前議長吳俊立等人從一審到更二審,皆被判處有罪,更三審時吳俊立被改判無罪。檢察官和有關當事人上訴至台「最高法院」。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台灣媒體3日報道,台「最高法院」近日駁回檢察官和被告上訴,26名現任、卸任縣議員被判刑定讞,吳俊立和前議員林富雄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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