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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本報北京傳真) 【文匯網訊】(記者 李陽波 兩會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目前強勢反腐的態勢下,監察、審計、信訪、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及各單位的紀檢部門發現的腐敗案件線索多,但真正移送給司法機關的卻很少。因此,他建議應該盡快建立起腐敗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和不依法移交責任追究辦法,以形成反腐敗的整體合力。
鞏富文認為,發現案件線索是司法機關反腐敗的前提和基礎,但在解決反腐敗工作中卻存在案件線索發現渠道不暢、收集和固定證據困難、對腐敗犯罪懲處不力等問題。這其中有些是對案件線索價值分析判斷不準確,還有一些是怕影響單位業績不願移送的因素。針對這些問題,他建議,在行政執法、紀檢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應盡快建立起腐敗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和不依法移交責任追究辦法,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將公安、審計、金融、電訊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所掌握的信息聯網,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級司法機關經審批均可查詢犯罪嫌疑人的房產、存款、通信等資訊,及時掌控嫌疑人員「人地物事、吃住行消」等信息,獲取證據,發現犯罪事實。
他同時亦呼籲,應盡快完善紀檢部門與檢察機關之間的協作機制,對重大、複雜案件,可邀請司法機關提前介入,固定證據。建立統一的反腐敗情報信息平台,整合資源,擴大腐敗案件的情報來源。同時,在腐敗案件的定刑上,目前刑罰的威懾作用略顯不足。在量刑時,應該適當延長適用有期徒刑的刑期,應當加大對涉案財產的追繳力度,嚴格掌握減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條件,始終保持對腐敗分子的強大震懾力,使一切腐敗分子從內心深處真正感到無利可圖,得不償失,有利於從根本上遏制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