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俞晝 金華報道)浙江義烏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通過微信添加好友並逐步實施騙錢的案件,被告人吳某利用微信假扮女子騙取男性錢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000元。
據「中新社」報道,出生於義烏的吳某,是一名「90後」小伙子,高中畢業後就在家待業。因經濟拮据,吳某就萌生了利用微信假扮女子騙取男性錢財的想法。他先申請一個微信號,將微信資料填成女性,還將一張女性的動畫作為頭像。準備工作就緒後,吳某就開始尋找目標下手了。他先搜索附近的人裡面的男性,再添加對方為好友,開始聊天。
為獲取對方的信任,在聊天的過程中,吳某虛擬了一個身份,稱自己是「吳韓美」,父母都是做生意的,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哥哥是醫生。聊得熟絡後,吳某就會「順勢」和對方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就會以「出差在外地,銀行卡沒帶需轉錢給客戶」、「身上沒錢用了」、「弟弟需要用錢」等理由向對方借錢。
為了增加吸引力,吳某還從網上下載一整套的美女照片,如果對方需要看照片,他就把網上下載的照片發過去。也有人起疑過,要求跟吳某電話聊天。為了矇混過關,吳某下載了一個「變音器」軟件,然後和對方打電話。如果對方要求見面或視頻聊天,他就會以各種理由推脫。有一次,吳某推脫不過,就以吳韓美弟弟的身份硬著頭皮赴約。
就這樣,從2013年開始,吳某共計騙得八名男性財物105200元,其中有幾千元的,有幾百元的,也有數十條香煙的,其中被害人畢某被騙金額最多,有58800元。現贓款已全部返還八名被害人,被害人也對吳某表示諒解。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主動退出違法所得,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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