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軼瑋 兩會報道)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10日表示,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核心就是要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主體與政府基層監管該誰負責就誰負責,對那些隱患排查及整改失職的人亦要追責到底」。 至於對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新法亦明確規定追責到底,對事故查處懲罰的標準,舊法規最高處罰是500萬,新法已提高至2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