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殷江宏 山東報道)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昨日發佈消息,原定於12日上午開庭的中國勞工訴三菱、三井(日本焦炭)索賠案將推遲開庭。
據悉,鑒於中日兩國均是《海牙送達公約》的成員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訴狀、證據及其譯本後,即依據該公約啟動了送達程序,至今已逾半年。受案法院原定於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進行第一次開庭,雙方交換證據。
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表示,3月10日下午接法院通知後知悉,三菱方面近日才向法院提交相關委託手續,經法院審查其手續不完備;日本焦炭未與法院聯繫。因此法院決定推遲開庭,待被告完善並提交委託手續後再定開庭時間,故法院確定的第一次開庭未能如期進行。
律師團認為,本次推遲開庭的原因在於被告存在有意拖延法院審理之嫌。律師團已向法院提出,既然法院已依據《海牙送達公約》規定的方法向二被告遞送法律文書,有理由根據該公約「自遞送文書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的適當期間已滿」的規定,依法及時審理。
資料顯示,2014年2月26日,戰時被強擄到日本原三菱礦業株式會社(現為三菱綜合材料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三菱」)及原三井礦山株式會社(現為日本焦炭工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日本焦炭」)做苦役的37位中國勞工及遺屬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以三菱及日本焦炭為被告,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同年3月18日法院通知立案,原告增至40位。鑒於本案受害者人數眾多,為便於各方訴訟當事人,原告依據民訴法規,申請法院按集團訴訟方式審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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