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代表團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陳吉寧、陳豪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這兩位一是新任環保部部長、一是雲南省省長,為何必須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其實,並不是單單因為新部長、省長的個人工作安排,而是依法辭職。
新部長、省長為何辭職?
根據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出。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向人大常委會辭去常委會委員職務。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因此有分析認為,人大與「一府兩院」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所以,如果一個人在「一府兩院」中任職,就須要辭去在人大常委會中的職務。否則,就會產生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問題。
這就不難理解陳吉寧、陳豪為何請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了。
辭職為何要上大會審議?
去年10月,原任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的陳豪調任雲南任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兩周後就申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今年2月27日,清華大學校長陳吉寧被任命為環保部部長當日,也申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但因為根據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辭職除需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外,還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確認。因此,本次人代會專門安排議程,對陳吉寧、陳豪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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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人大常委會兩年減員6人
在全國人大確認陳吉寧、陳豪請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數量已由175人減少到169人,其中4人因工作調動。
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號公告公佈了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名單,其中有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兼)14人,委員161人。
當月,身兼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貴州省委原書記、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石宗源逝世。
2013年5月和6月,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陳斯喜調任駐澳門聯絡辦副主任,團中央原常務書記王曉調任青海省副省長,也先後申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此外,還有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雲南省人大罷免了人大代表職務,其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也相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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