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經網報道,大連油管爆炸時曾被記過。2010年,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庫輸油管道發生爆炸,國務院對後續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包括這起事故在內的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並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廖永遠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