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經歷兩天時間閱卷後,聶樹斌申訴案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已基本結束在山東高院拍照、複印卷宗的工作。
據新京報報道,在瀏覽、分析卷宗後,李樹亭提出,聶案卷宗中或有6處簽名並非聶樹斌本人的簽字。
此外,王書金此前供述中提及的一串鑰匙,並未出現在聶樹斌本人的供述中。
未來將申請筆跡鑒定
3月18日中午,李樹亭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通過這兩天拍照複製並瀏覽卷宗,發現聶樹斌中院一審卷、高院二審卷存在重大程序問題,其中有6處簽字均懷疑不是聶樹斌本人的簽字。
這6處簽字包括,聶樹斌一審階段送達起訴書筆錄、送達起訴書送達回證、一審審判筆錄、一審判決書送達回證、二審刑事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驗明正身筆錄。
李樹亭稱,得出這個結論是通過和聶樹斌先前筆跡的比對,同時還經過聶樹斌幾位親屬的辨認。
至於對比辨認筆跡的細節,以及判斷有哪些具體依據,李樹亭稱,現在還不方便透露。
另一名律師陳光武對此稱,筆跡通過肉眼來辨認並不能得出確切結論,未來會申請對這些簽字進行筆跡鑒定,來最終確定這些簽字是否為聶本人簽字。
此外,陳光武再次重申,聶案三本卷宗,除中院一審卷、高院二審卷有瑕疵或缺陷外,聶樹斌案的偵查卷確實是完好的,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卷宗有拆開、重新裝訂、換頁的痕跡。
律師花兩天時間閱卷
李樹亭同時披露,此前圍繞「一案兩凶」出現的「鑰匙」謎團,這一次通過閱卷有了清晰答案。
此前「一案兩凶」的另一名疑犯王書金曾在供述中稱,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強姦殺人案為自己作為,並提到過案發現場有一串鑰匙,他最終將鑰匙扔在受害人西邊、自行車東邊的地上。
這個案件中的受害人康某的家屬也曾對律師回憶,康某確實有一串鑰匙,經常將其戴在手腕上。
此次李樹亭看完聶樹斌案3本卷宗,發現在聶樹斌的所有供述裡,始終沒有提到王書金交代過的案發現場出現的鑰匙。
最早接觸此案的相關人士推測稱,若聶樹斌供述中並沒有鑰匙,而王書金能夠在遠隔11年後準確地指出這串鑰匙的位置,說明此案可能是王書金干的,很難偽造。
此外,李樹亭再次澄清了關於之前聶案卷宗僅有130多頁、山東高院拖延時間的傳聞。「17本案件,共計1700多頁,律師共花費了兩天時間來拍照、複印,可見有傳聞說合議庭之前以查閱卷宗需要時間為由,來拖延律師閱卷,並不屬實。」李樹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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