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羈押。近年來關於高官殺害情婦的新聞並不少見,下面小編就帶你扒一扒那些問題官員們都是如何殺死情婦的?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
趙黎平涉嫌持槍殺人,被害女子疑有事要揭發
據澎湃新聞客戶端綜合報道,3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羈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記者從接近內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處獲悉,警方內部只稱趙黎平與被害女子「關係特別親密」,但並未確認被害女子是否是趙的情婦。
關於趙黎平的殺人動機,警方目前未透露更多消息。綜合多位接近內蒙古警方人士消息,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
但上述說法未得到官方證實。
記者致電內蒙古公安廳、赤峰市公安局以及傳聞案發地所在的松山區公安分局,電話或無人接聽,也有值班人員稱週末無人上班。
據知情者透露,趙黎平是在3月20日晚,開車到內蒙古赤峰市作案的。案發地位於赤峰市松山區步行街附近,死者臨死前曾打電話報警。趙黎平殺人後,隨即將屍體裝入自己奧迪車的後備箱,開車離開赤峰市,半路上拋屍。當天晚上,趙黎平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境內被警方攔截。目前,死者屍體已在赤峰市松山區當鋪地滿族鄉內找到。
一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趙黎平,雙方沒談妥,趙便動手。但不清楚被害女子要揭發什麼事情。
去年以來,坊間一直有趙黎平被調查的傳聞。在去年一起案件的庭審中,趙黎平還被供出捲入一起「公款送禮案」。
另一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分析稱,趙應是激情殺人,否則也不會身上帶血,「他可是搞刑偵出身的。」
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內工作多年的一位已退休警方人士說,看到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的消息後十分驚訝,因趙擔任過內蒙古公安廳廳長,從基層開始就一直搞刑偵,「犯罪(手段)太低級了,沒文化的人才會那麼幹。」
簡歷顯示,趙黎平加入公安後,最早在吉林省擔任偵查員,還在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學習過痕跡檢驗專業,此後一直在刑偵部門工作,曾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刑偵處處長,後來官至內蒙古公安廳廳長、政協副主席。
趙黎平在內蒙古公安廳還只是處長職位時,上述退休警方人士就曾和趙黎平有過接觸,「各個方面都不錯,人很正直,能力很強。」但他表示,退休後就和趙黎平沒來往了,「原來(趙)是挺不錯的人,後來說是不行了」。
這位退休警方人士表示,無論什麼級別,警察退休後槍支應該收回,如果有槍那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
刑法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汕頭政協原主席因口角打死情婦
(汕頭市69歲的原政協主席賴益成涉嫌殺死35歲的遼寧省瀋陽籍女子)
2014年7月2日,已退休7年的廣東汕頭市政協原主席賴益成涉嫌殺害與自己相處了9年的情婦。
根據賴益成的供述,他和被害者季某2005年在廣州相識,隨後發展成情人關係,兩人在2009年和2013年分別生下兩個孩子。
第二個孩子出生後,賴益成為季某在汕頭市龍湖區租下一所房子,案發當天,兩人打算在該租住處一起吃晚飯,擇菜時發生口角,兩人發生打鬥,季某不治身亡,賴撥打110報警自首。
據報道,一名接近汕頭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平時季某不斷地向賴益成索要金錢,賴手裡的積蓄被掏空,兩人由此產生經濟糾紛,矛盾越鬧越大,最終一發不可收拾。
2014年7月2日,賴益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月17日被捕。
2014年10月28日,汕頭市中院審理了賴益成故意傷害案,未宣判。
2014年11月14日,廣東紀委監察廳網發佈消息,廣東省紀委對汕頭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賴益成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同時,決定給予賴益成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將情人分屍
(溫州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及其情婦邵慧靈)
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再興於2000年在浙江三門縣任職期間,與同在三門縣任職的邵某結識,後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自此長期保持通姦關係。
2009年11月15日,謝再興因故與邵某在邵位於杭州市西湖區世紀新城小區的住處發生爭執,期間,謝再興採用捂嘴、扼頸等手段,致邵頌喬當場死亡。
之後,謝再興將邵某屍體肢解為四塊,並將屍塊全部拋入金麗溫高速公路溫州段梅岙大橋下的甌江中。
2010年9月30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命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溫州市甌海原區委書記謝再興依法執行死刑。
濟南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炸死逼婚情人
(段義和與他的情婦柳海平)
2007年7月9日,山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的段義和指使他人將自己的情婦柳某炸死。
據報道,自2000年,段義和與柳某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2006年柳某離婚後,段義和在濟南為她買了一套房產和一輛汽車。段明確告訴柳某不能和她結婚後,柳某又向段索要100萬元補償費,並到有關部門告段,為此,有關領導找段談了一次話。
因不堪柳某對錢財的不斷追逐又多次提出結婚要求,段義和最終起了殺人動機,經過預謀,指使他人將爆炸裝置放在柳某汽車座位下將其炸死。
段為柳某在濟南購買了4套房,2輛車,另外還有100萬「零花錢」。法院審理查明:段義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職務晉陞、工作安排、開脫罪責及政策照顧等利益,收受賄賂,其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10餘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2007年8月9日,段義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段被判處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於2007年9月5日執行死刑。
蕪湖政法委原書記擔心政治前途受威脅,27刀殺情婦
(周其東)
2001年9月4日,安徽蕪湖市原市委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雇兇殺害了自己的情婦。
法院審理查明,周其東在蕪湖市繁昌縣荻港鎮任黨委書記期間,與時任婦聯主任的孫某某發生婚外性關係,並保持到案發。2001年初,通過周運作調任馬塘區人事局副局長的孫某某已離婚,便逼迫周其東盡快離婚,同時,加緊了對周行動的控制,使周其東漸漸對孫產生怨恨和恐懼。
周其東認為孫兆華將威脅到自己的個人聲譽和政治前途,遂萌生殺人動機。經過預謀,2001年9月4日上午,周其東僱傭的兇手孫某某下班回家時,刺孫某某27刀將其殺害。
2002年3月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其東死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2年8月9日核準死刑。
北京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因瑣事爭執指使司機殺害情婦焚屍
(許志遠)
與情婦陳紅(化名)保持關係7年後,北京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許志遠僱用原司機劉曉明將其殺害。
法院查實,自1999年2月起,許志遠與同單位女幹部陳紅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後因瑣事,二人經常發生爭執。2006年1月27日,許志遠以免除10萬元債務為條件,指使其原來的司機劉曉明將陳紅殺害並焚屍。
據報道,陳紅失蹤後,其丈夫在她的辦公室找到一本日記,並交給了房山區紀委和北京市紀委。由於該日記完整地記錄了陳紅與許志遠之間的情感糾葛,警方很快破獲此案。
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受賄罪判處許志遠死刑。許志遠隨後上訴,北京市高院維持了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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