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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財政部長班邦(Bambang Brodjonegoro)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3月23日,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王永春簡歷
王永春,男,漢族,1960年7月出生,籍貫吉林省乾安縣,1983年8月畢業於長春地質學院並參加工作,中科院地質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
1983.08——1999.09,吉林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工作,歷任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
1999.09——2000.06,吉林油田分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0.06——2004.10,吉林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2004.10——2007.11,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總經理;
2007.11——2008.02,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總經理;
2008.02——2009.08,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副局長);
2009.08——2011.04,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大慶油田黨委副書記;
2011.04,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兼任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大慶油田黨委副書記。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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