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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副縣級幹部挪用千萬公款獲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3-25]

【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3月25日下午,溫州鹿城法院一審認定原溫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余建設聯合他人挪用公款1924余萬元,構成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125.3萬元、港幣1000元,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

同時,原洞頭東海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溫州金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溫州市金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華聽構成挪用資金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挪用公款上千萬

溫州當地媒體報道稱,今年56歲的余建設是溫州人,副縣級幹部;章華聽,男,62歲,浙江洞頭人,曾犯受賄罪、行賄罪。

1999年7月5日,溫州市建設局成立建達公司。2001年2月26日,溫州市建設局任命余建設兼任馬鞍辦主任。2001年3月3日,余建設被任命為建達公司董事長。

通過「中間人」介紹認識,余建設認識了時任洞頭東海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華聽。

2002年初,余建設和章華聽與案外人李某協商共同開發洞頭縣新城區「中泰」、「濱海」兩個樓盤,分別代表建達公司、東海公司和三建公司簽署《合資開發協議書》,成立洞頭項目開發部。

為了解決房產開發資質問題,三方協議由建達公司成立建達洞頭分公司。同年6月10日,建達洞頭分公司成立後,由余建設擔任分公司經理,章華聽擔任副經理。三家公司即以建達洞頭分公司名義進行房地產開發,該分公司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002年6月15日,建達洞頭分公司成立並完成工商登記,建達公司和三建公司各出資人民幣220萬元,東海公司出資80萬元,以建達洞頭分公司的名義開設賬戶並進行樓盤開發。建達洞頭分公司於2006年7月11日因營業期限屆滿被註銷。

2003年,余建設和章華聽一起創辦了金海房地產開發公司。由余建設的妻子戴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章華聽管理。

成立房地產公司需要1000萬元的資金才能讓兩人的公司通過註冊驗資。這1000萬元哪裡來?

2003年4月18日,余建設、章華聽經預謀後,利用余建設身為建達公司董事長、建達公司洞頭分公司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從市建達公司調撥750元人民幣到該公司分公司賬戶。加上洞頭分公司賬戶上的250萬元,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

章華聽事先聯繫好溫州三建公司洞頭分公司、溫州二建洞頭分公司、洞頭醫藥設備廠、洞頭設備成套公司等單位,將上述1000萬元陸續轉到以上4家單位賬戶,以上單位收款後又通過提現等方式提交給建達公司洞頭分公司財務人員,存入章華聽與余建設妻子戴某名下,用於金海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資本驗資。

這1000萬元「表面上」看是建達公司用於投資,可是錢在賬戶轉了一圈,落入的是余建設、章華聽自己設立的公司賬戶裡。

驗資完成後,金海公司分別於同年4月23日、6月19日歸還建達洞頭分公司人民幣608萬元、392萬元。

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余建設、章華聽結伙,多次從市建達公司洞頭分公司挪用資金總計人民幣924萬餘元,給金海公司經營使用。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金海公司陸續將上述人民幣924萬餘款項歸還建達公司洞頭分公司。

受賄人民幣125萬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間,余建設在擔任溫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馬鞍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錢財,合計人民幣125.3萬餘元、港幣1千元。

他「關照」的人中,有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有拆遷戶、有建設集團下屬公司、有與公司往來業務的銀行。收受的既有干股分紅,港幣、人民幣現金,也有銀行卡、購物卡。

「關照」的事宜既有店面購買手續辦理事宜、房屋拆遷安置事宜、也有下屬公司分公司財務事宜、銀行合作業務等。

      責任編輯: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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