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浙江永嘉某大型超市擔任出納的杜某已有家庭,還與同在超市工作的90後帥小伙陳某成為情人。為了包養「男小三」,杜某竟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財物240余萬元。日前,永嘉縣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杜某提起公訴。
今年29歲的杜某是浙江金華人,2006年5月中專畢業後進入永嘉甌北某超市擔任收銀員。因為工作認真負責,2012年3月她被提拔為收銀組長,負責將公司所有收銀員每天的收入、報表匯總上交,最後成為公司出納,每月工資4000多元。來溫州幾年後,杜某結婚並有了一個兒子。
2010年,湖北的90後小伙陳某從大學輟學後來到超市工作,他帥氣的長相吸引了杜某。杜某一有空就找他聊天,兩人越走越近,在認識三個月後確立了戀愛關係,杜某還背著丈夫王某偷偷租房與陳某同居。
2012年6月,陳某辭去超市的工作,但一直沒有找到新工作,兩人很快花光了杜某的積蓄,為生計犯愁的他們常常爭吵。為了留住陳某,杜某就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在公司每日的收銀款結單、營業款解交單上減少現金收入、增加儲蓄卡收入的方式侵佔營業款。剛開始,她只想應付男友的高消費,但後來一發不可收拾,每天職務侵佔達2000∼3000元。
杜某用這些錢購買價值數萬元的黃金首飾送給陳某,還出資讓他外出旅遊,花13萬購買馬自達轎車給他代步,甚至出資讓他開店。雖然在外包養情人,但杜某也不想讓丈夫生疑,就給了他110余萬元改善住房條件和家庭開支。每當王某和陳某問起錢的來源,她都說是舅舅給的或是中彩票得的。
2014年5月份,超市老闆朱某在盤貨時發現超市現金收入的巨額漏洞,但賬目毫無問題。他懷疑可能是唯一經手人杜某所為,隨後報案。永嘉警方通過調查發現了杜某的犯罪行為,杜某選擇投案自首。
經統計,杜某在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期間共職務侵佔了242.1514萬元。到案發時,陳某累計從杜某處獲得130余萬元「戀愛費」。直到案發,王某才知道妻子侵吞了公司財產並在外包養小三,一氣之下提出離婚,還將房產和汽車全數抵押給朱某的超市。目前,杜某與其家屬、陳某退還給該超市現金、房產、汽車、黃金、手機等財物合計11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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