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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文匯網訊】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浙江省嘉興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李浩(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李浩簡歷:
李浩,男,漢族,1961年5月生,浙江瑞安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
曾任瑞安市副市長,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副區長,三門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台州市委副秘書長等職務。
2012.01 嘉興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14.12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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