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山西日報報道,4月5日,記者從山西省審計廳獲悉,今年山西省將按照計劃對55名省管領導幹部進行審計,審計對像涉及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廳局長、高校校長、省直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市級檢察院檢察長和法院院長。
省審計廳將著重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履職盡責情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反對「四風」和廉潔從政相關要求作為重要審計內容,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同時,加強對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重要經濟活動、重大經濟事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審計監督,對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堅持查深查透查實。在確保可信、可靠、可用的基礎上,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此外,審計工作將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口徑、統一審計報告的工作制度,從而加強對審計過程的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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