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5年4月7日,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認定被告人季建業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
被告人季建業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審判長宣佈閉庭,將被告人季建業帶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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