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尚勇 寧夏報道)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長黃繼紅(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已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該案經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公訴處審查起訴。當天下午,記者從自治區檢察院得到證實,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已正式向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記者瞭解到,在黃繼紅歸案後,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他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黃繼紅,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繼紅利用擔任西吉縣人民政府縣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利用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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