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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司法改革實施方案時間表和路線圖公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4-10]

【文匯網訊】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中央司改辦負責人介紹,《實施方案》將84項四中全會改革舉措逐項具體化,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繪就路線圖和時間表。按照時間安排,改革舉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內出台具體落實的政策、措施。

記者獲悉,該《實施方案》也是自四中全會決定公佈以來首個印發的專門領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決定的文件。

十八屆四中全會著眼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為貫徹落實四中全會決定的部署,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中辦、國辦制定了《實施方案》。在今年1月30日舉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九次會議上,該方案審議通過。

四中全會提出的190項重大改革舉措中,有關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有84項,主要體現在三大方面:

一是在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共有4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等。

二是在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方面,共有1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

三是在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方面,共有18項改革舉措。重點包括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門和法學教育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與互聘機制,深化律師管理制度改革。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介紹,《實施方案》將84項四中全會改革舉措逐項具體化,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節點,提出可檢驗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舉措的可操作性。按照時間安排,這些改革舉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內出台具體落實的政策、措施。

預計到2015年底,相關部門每個月都將推出新的改革舉措,形成相應的改革成果。

縱深

84項改革舉措如何「落地」?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人民法院將著力推進幾項改革,包括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立案登記制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等。

按照中央政法委統一部署,今年還將繼續深化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4項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最高檢司改辦負責人表示,此次深化改革明確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從制度上解決了「檢察機關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的問題。

亮點一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實施方案》第23項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賀小榮表示,對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的標準最後都要落實到審判環節中,這是現代法治文明和司法程序正當性的必然選擇。

據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推出和完善相關改革舉措:

第一,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第二,修訂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為律師依法履職提供便利;第三,在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的前提下,加強裁判文書釋法說理,增強裁判文書說服力,同時進一步完善生效裁判文書網上查詢檢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眾依法有效獲取、查閱生效裁判文書信息;第四,為訴訟權利受到不當限制或者非法侵犯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供暢通的救濟通道,完善訴權救濟機制。

亮點二

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

《實施方案》第11條提出要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

這項改革舉措的主要內容之一,便是強調對當事人訴請的形式審查。「對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當事人起訴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只要形式審查就應立案登記,不得對符合條件的訴求拒絕立案、推諉立案、拖延立案。」賀小榮表示。

據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開通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從立案環節開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就能憑密碼查詢相關立案信息。下一步,人民法院還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立案信息網上公開力度,推進網上訴訟服務平台建設,促進立案信息公開與司法便民有機結合。

亮點三

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方案》第26、27項提出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規範人民陪審員職權。

賀小榮表示,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人民陪審員選任的標準和條件不夠科學,人民陪審員來源範圍不夠廣泛,人民陪審員參審職權不盡合理,人民陪審員退出和懲罰機制還沒有建立等問題。

一方面,有必要拓寬人民陪審員選任渠道和範圍。另一方面,要規範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和方式。在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時,要讓社會不同行業、性別、年齡、民族、文化層次的公民都能參加案件陪審工作,保證人民陪審員隊伍具有廣泛的民意代表性。同時,規定人民陪審員選任方式,完善人民陪審員退出機制,形成完整的人民陪審員任職資格體系。

亮點四

人民監督員可跟蹤回訪職務犯罪案件

最高檢司改辦負責人表示,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是影響改革成效的關鍵,也是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的重點。此次深化改革明確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從制度上解決了「檢察機關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的問題。據悉,人民監督員有權參與職務犯罪案件跟蹤回訪、執法檢查等。

下一步,最高檢、司法部將對2010年制定的《關於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進行修訂,研究制定《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試行)》。

亮點五

公益訴訟將適時開展試點

最高檢司改辦負責人透露,最高檢正根據四中全會《決定》部署,抓緊進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頂層設計,研究起草相關試點工作方案,適時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

最高檢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規範,完善內部審批程序,針對試點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制定指導性意見。

亮點六

錯案倒查問責要明確啟動程序

《實施方案》要求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的同時,還要求統一錯案認定標準,明確糾錯主體和啟動程序,保證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

為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嚴格證明標準,堅持疑罪從無,堅決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進入起訴、審判程序。如河北省順平縣檢察院在審查辦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時,針對多處疑點,堅決排除非法證據,作出不批捕決定,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最終抓獲真兇。

目前,最高檢正在研究制定《常見新型疑難案件審查逮捕指引》和《常見多發刑事犯罪案件公訴指引》。

亮點七

今年推動制定社區矯正法

《實施方案》要求明確規定社區矯正管理體制、執行程序、矯正措施、法律責任,實現社區矯正制度化、法律化,加快建立監禁刑和非監禁刑相協調的刑罰執行體制。2015年推動制定社區矯正法。

司法部法制司司長陳俊生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司法部將根據方案部署,完善社區服刑人員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措施,進一步完善社區矯正工作體制機制,加強矯正機構和專群結合隊伍建設,加快制定社區矯正法。

      責任編輯:書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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