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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樓價已連續多月下降。白林淼攝 【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溫州報道)近日,溫州市政府正式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共有8條,其中明確規定自發文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網上簽訂《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為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給予購房款0.6%的補助。
購買新建商品房獲財政補助
溫州市房屋登記中心主任黃齊表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指的是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新房。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購房戶,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交完契稅後,向財政部門申請補助。
根據《意見》,溫州還將落實稅收優惠,減輕購房負擔。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公積金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同時,《意見》還明確要科學編製規劃,把控土地供應;創新政策措施,促進開發建設;打通「兩房」通道,加快庫存消化;落實稅收優惠,減輕購房負擔;優化金融服務,支持合理消費;規範估價行為,穩定資產價值;加強聯動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進信息公開,強化輿論引導。
具體而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套型結構;公積金連續繳存滿6個月後即可申請貸款,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在住房公積金放貸額度不足的情況下,實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商業貸款貼息等政策,或將對溫州住房消費有一定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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