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江鑫嫻 北京報道) 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16日正式發佈,明確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計劃》強調,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70%以上。本世紀中葉,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預計到2020年,完成《計劃》相應目標,需投入資金約4至5萬億。環保部分析稱,《計劃》有效提高了治污信息透明度,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
《計劃》涉及工業水污染治理,城鎮水污染治理、農業污染治理、港口水環境治理、飲用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環境監管等方面。提出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於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條」中每項主要措施後面均列明瞭負責牽頭和參與落實的部委名單。環保部表示,力爭通過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生態修復制度,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環境。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把黨政「一把手」的環保責任落實到位。
《計劃》還提出,要狠抓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製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對此,環保部解讀稱,《計劃》將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機制,有效落實地方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治污責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到2020 年,公眾獲取環境信息、參與環境治理的渠道進一步拓展。實施該《計劃》,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累計增加非農就業約390萬人,使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增加2.3%,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多贏。
另外,《計劃》通過加大治污投資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環保裝備研製和產業化水平等措施,將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1.9萬億,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產業產品和服務約1.4萬億,使環保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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