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郭若溪 深圳報道)4月20日晚20時許,深圳市福田區梅崗南街發生一起涉及警用車輛的交通事故。一輛「粵O5811」警用車輛撞上一輛「粵BH888L」賓利車,警車車頭嚴重損毀,賓利車右側頭部損毀較重,肇事警車司機卻棄車逃逸。昨日,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召開「警車撞賓利」事件新聞發佈會,確認涉事車輛為該局警車,涉事司機為該局副局長鍾宇軍,目前已停止鍾宇軍執行職務,並組織調查小組進一步查明事實。
當事局長回應:未酒駕未逃逸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當時,賓利車車主去筆架山爬山,將車輛逆向違停在路邊。駕駛警車的司機則穿著便裝,年齡四五十歲。警車撞上賓利車後,警車還試圖往後倒擋,但打不著火。隨即,肇事司機下車迅速逃離現場,進了附近的森林分局。
涉事森林分局副局長鍾宇軍已於21日上午到深圳交警局自首。他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出事當晚在單位吃完飯後,感覺不太舒服便準備外出買藥,因無法成功開啟自己的私家車,所以就開了警車,且並未身穿警服。對於車禍因何造成,鍾宇軍稱,自己並未飲酒,而是因為沒戴近視眼鏡,沒看到停在路邊的賓利車,所以才失誤撞上。此外,鍾宇軍稱自己棄車並非逃逸,而是因為受傷,回到分局後又去醫院療傷,然後通知自己的律師到現場處理。
按照《警車管理規定》的要求,警車應當由警車所屬單位的人民警察駕駛,駕車民警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人民警察證和警車使用許可證。據一名前警界人士介紹,O牌警車嚴格限定為出警、警衛等警務用途,不允許上下班使用。
昨日下午,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召開「警車撞賓利」事件新聞發佈會,該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曉斌表示,根據已查明的事實,鍾宇軍駕駛警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經上級黨委決定後停止鍾宇軍執行職務(正在辦理相關手續),並要求森林分局積極配合交警等相關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同時要求調查小組進一步查明事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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