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民航處21日公布航空公司獲准徵收的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有關收費有效期為5月1日至31日。上月公布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48元、長途航班最高為215元;新公布的附加費水平下調至短途航班最高為46元、長途航班最高為205元,減幅分別約為4%和5%。
民航處會每月覆檢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有關附加費是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各航空公司所獲准徵收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詳列在民航處網頁。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出現波動時,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額外經營成本,民航處按照有關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審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