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19日報道,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今日發佈《關於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2分錢;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自2015年4月20日起執行。
通知稱,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2分錢(含稅,下同)。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的降價空間,除適當疏導部分地區天然氣發電價格以及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環保電價等突出結構性矛盾,促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外,主要用於下調工商業用電價格。
通知指出,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全面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江西、貴州和新疆實行商業用電和普通工業用電同價。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原則上保持穩定,適當減少電力用戶間的交叉補貼。逐步取消化肥電價優惠,化肥生產用電執行相同用電類別的工商業用電價格;優惠價差較大的地方,分兩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電價優惠。
通知強調,電價調整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對高耗能行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認真甄別並及時公佈企業名單,加大上述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淘汰落後產能;配合有關部門繼續抓好煤炭行業脫困工作,規範煤炭建設和生產秩序。發電企業、煤炭企業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嚴格遵守年度訂貨合同,穩定發電用煤價格,共同營造煤電行業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煤電行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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