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22日向立法會簡介普選方案時表示,就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建議具體提名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個階段。
據介紹,在「委員推薦」階段,獲得12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以個人身份記名聯合推薦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
在「委員會提名」階段,提名委員會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最少應支持兩名參選人。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得最高票的三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或如果只得兩名參選人符合這些條件則該兩人成為候選人。
關於提名委員會產生方法,按照方案,由1200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按照現時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共38個界別分組組成;各界別分組和界別分組的委員數目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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