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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8時許,深圳筆架山下梅崗南街靠近梅崗路口,一輛警車撞上一輛賓利車,警車頭部損毀嚴重。南都記者 霍健斌攝 【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昨晚,深圳交警對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鍾宇軍駕駛警車撞豪車賓利事件進行通報,鍾宇軍被認定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棄車逃逸,處一萬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三個月,並處10日拘留。交警部門透露,其在單位吃飯期間席間提供有酒,但是否酒後撞車,仍需要下一步繼續調查。
撞車後由保安攙扶回單位
據深圳交警通報,根據目前調查掌握,鍾宇軍於事故發生當晚在單位與同事用餐,席間提供有酒用於飲用。用餐後,鍾宇軍於19時44分許著便裝從單位駕駛粵O5811警號牌警車離開單位,隨即1分鐘左右就在單位附近(距森林公安分局約300米左右)發生交通事故,警車碰撞停放在梅崗路邊車牌號為粵BH888L的小車。
事故發生後,鍾宇軍離開現場在本單位保安攙扶下回到單位,並於10分鐘後再次搭乘的士離開單位。
涉事警車車屬單位為森林公安分局。事發後,警車駕駛員棄車逃逸。交警部門在事故發生後共接到兩次報警,第一次為20時08分,第二次為20時11分,並立即指派福田大隊值班警力出警。
20時18分,辦案人員到達現場,經對涉事警車信息查詢,確定車屬單位為森林公安分局,隨即前往該單位調查。21時許,鍾宇軍再次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單位領導報告駕駛警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21時40分,鍾宇軍再次離開單位,失去聯繫。
事發近17小時回單位投案
辦案人員至21日凌晨1時許,經視頻錄像等資料確認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車駕駛員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長鍾宇軍(男,48歲)後,立即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積極追查鍾宇軍的去向,同時通報森林公安分局協助追查。
經交警部門辦案人員追查,鍾宇軍於4月21日12時40分許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辦案人員投案。此時距事故發生已過去接近17小時。鍾宇軍到案後,辦案人員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零;隨即辦案人員將鍾宇軍帶至醫院抽取血樣,並將血樣送檢,檢驗結果為血液中未檢出酒精。呼吸監測及抽取血樣均進行錄像取證。
鍾宇軍負全責被罰一萬元
據鍾宇軍交代,事故發生當晚其在單位用餐,自稱未飲酒。辦案人員對當晚與其一同用餐的單位同事分別進行詢問,均稱在吃飯期間未留意到其有沒有飲酒。對當晚事故發生後攙扶其回到單位的保安進行詢問,保安稱未聞到酒味。
目前,交警部門仍對其交代的情況及離開單位後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其事發當晚是否飲酒,仍在調查。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目前對鍾宇軍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行為,處一萬元罰款,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記12分,並處10日拘留(已在福田區拘留所執行)。同時,該起交通事故由鍾宇軍負全部責任。如查實鍾宇軍有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對其違法行為追加處罰。
對鍾宇軍是否警車私用,以及是否還有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由其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深圳市城管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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