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鮑旻珊) 第二階段膠袋徵費實施近一個月,截至本月25日,環保署人員巡查約7,000個零售點,期間共發出62宗口頭警告,涉及零售點包括街市檔位、士多、麵包店等,署方提醒所有零售商戶,由下月1日起,在巡查時若發現違反膠袋收費規定的情況,將不會再作口頭警告,而直接向違規商戶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或作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26日表示,塑膠購物袋收費自本月1日全面推行以來至今接近一個月,在零售層面的運作大致順暢。大部分零售店舖均遵從法例要求,除在可豁免的情況外,向顧客提供膠袋時均有收取最少5角的膠袋收費;只有個別少數商戶違規,在沒有豁免的情況下向顧客提供免費膠袋。
第二階段膠袋徵費發62口頭警告
截至本月25日,環保署人員巡查了約7,000個零售點,期間共發出62宗口頭警告,涉及零售點包括街市檔位、士多、麵包店、電腦產品公司、服飾店、水族店和其他類型的店舖,違例的事項包括免費提供膠袋盛載非食品或氣密包裝的食品,免費提供膠袋而同時盛載可豁免和不獲豁免的物品,免費提供不織布袋或其他含塑膠成分的購物袋,或提供回扣以抵銷有關收費。
環保署提醒所有零售商戶,由五月一日起,環保署人員在巡查時若發現違反膠袋收費規定的情況,將不會再作口頭警告,而直接向違規商戶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或檢控。署方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和公眾教育活動,向商戶和市民宣傳膠袋收費全面推行及自備購物袋的信息。
至於有個別商戶收取多於5角的膠袋收費,或於法例可豁免收費的情況下收取膠袋費的做法,署方解釋,訂立法例的目的是要鼓勵市民減少濫用膠袋,這做法如果沒有抵觸法例而能夠推動減少濫用膠袋,從環保角度認為是可以理解的,但署方要求有關商戶張貼告示,清楚表明這是基於公司政策,以免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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