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劉夢熊涉串謀詐騙案30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女被告葉瑞娟的警誡錄影會面影帶,葉瑞娟指劉夢熊過去經常向黃坤名下的私人公司東方明珠財務公司貸款,至現在僅還了200萬左右,尚有超過1000萬港元欠款未清還。但對於劉夢熊曾將近7000萬股東方明珠轉予黃坤的公司CAL,葉瑞娟不知道原因,估計是劉夢熊「以股代債」還錢予黃坤,因劉經常問黃坤借錢。
發公告稱MSL為獨立第三方
負責警誡葉瑞娟的廉署人員向葉展示文件表示,東方明珠公告稱MSL為獨立第三方,但有文件顯示原來持有MSL的翼小紅承諾黃坤,如果成功出售油田,MSL會分紅給黃坤,最終翼分了逾4億元給黃坤,但黃坤從未向外披露,葉瑞娟表現驚訝說「你唔講我都唔覺得有問題喎,你一言驚醒夢中人,如果我當時知都會勸黃生諗清楚。」
聞黃坤分4億 葉表現驚訝
葉瑞娟在錄影會面中,就洗黑錢300萬的指控向廉署調查員解釋,指東方明珠3次發行新股集資以收購油田,她都要周末周日加班檢視很多文件資料,期間她又要協助翼小紅成立離岸公司註冊事宜等,翼小紅見她工作勤奮及辛勞,乃於2011年1月給她300萬作為報酬。
葉獲300萬酬勞 黃坤嫌高
葉指她向黃坤提及此事,黃坤說300萬元太多了,著她退還,她便從銀行提出200萬元現金交還給翼小紅。葉稱她很多時協助公司完成項目工作後,黃坤的朋友都會送手袋、衣服及飾物給她。
葉指老闆黃坤介紹她認識劉夢熊及翼小紅,翼是黃坤的工作夥伴,劉夢熊則後來加入東方明珠任副主席,由於劉夢熊是全國政協委員,人脈甚廣,公司曾找劉夢熊協助解決公司在山西煤礦的問題,劉夢熊便為東方明珠去信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投訴。
供稱劉夢熊人脈廣助集資
葉瑞娟表示,劉夢熊亦經常協助公司集資,因劉夢熊人面廣,很多客人都是劉夢熊找來的。葉瑞娟指她在東方明珠2010年3次發行新股時,她在最後一次介紹了兩位客人給公司購買新股,她之後獲得公司給予580萬元的顧問費,她是以一家BVI公司名義收取,所以毋須就此收入繳稅。
另港交所上市科副總裁周英傑出庭作供指,其職責是監察主板及創業板公司遵守上市規則。周英傑不記得何時第一次處理東方明珠創業有限公司事宜,但據他記憶應在2010年1月25日東方明珠作出重大收購行動的公告前約一個月,他應處理公告發布前的草擬本。
周指上市公司進行收購發新股必須要出公告、向各股東發通函及要經各股東投票通過有關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