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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華集團8幹部為原任董事長建家廟被處分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5-05]

【文匯網訊】神華集團公司公佈巡視整改情況,其中提到根據中央巡視組提供的問題線索,對神寧煤業集團多名黨員幹部在原任董事長張文江修建家廟時捐款、少數黨員幹部在滅火工程管理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6名礦級領導被檢察院立案調查等問題調查核實,給予8人黨紀政紀處分。

據中紀委網站報道,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神華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2月5日,中央巡視組向神華集團公司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統一思想認識。接到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集團公司黨組立即召開黨組(擴大)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書記有關指示要求,深刻領會、準確把握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高度統一集團公司黨組和領導班子對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認識,確立了整改落實不走過場見真章的總基調。在58天的集中整改期內召開7次黨組會議和黨組(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通過完善內部巡視體系、開展內部專項巡視和組織子分公司領導約談等有效形式,逐級宣貫、層層傳導,促進神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迅速統一對整改落實工作的思想認識,以堅定的行動力認真抓好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改進。

(二)強化主體責任。成立了以黨組書記、董事長張玉卓同志任組長,總經理凌文同志和紀檢組組長孫文健同志任副組長的集團公司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並成立49個專項整改落實工作小組,對每項整改問題實行專項工作負責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和紀檢組組長分別約談了各子分公司黨政一把手和紀委書記,就落實「兩個責任」和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促進全集團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貫徹落實,推動整改落實工作深入開展。

(三)建立閉環體系。認真梳理巡視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10個方面、43個具體問題,逐一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共計172條,製成《神華集團公司黨組關於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表》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措施彙編》。按照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責任、定標準、定措施的「六定」原則,明確整改任務、整改目標、具體措施、時限要求和具體負責人,做到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措施清單一一對應;執行整改工作定期報告制度,集團公司黨組每10天對整改落實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專題審查與督導,構建起有效的閉環管理與督促機制。

(四)突出問題導向。從具體問題中查找共性問題,從顯性問題中挖掘發現隱性問題,總結歸納經驗教訓,明確問題處理方向方式,構建有效問責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按照「查處一批(問題)、問責一批(人員)、改進一批(工作)、建制一批(制度)」的整改思路,對煤炭銷售、滅火工程、選人用人、「三重一大」決策、基層黨組織建設、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等領域開展專項整治,查找問題根源,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體制機制。

二、不折不扣推進巡視整改取得實際成效

(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1.嚴肅處理相關問題並對有關單位黨委和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一是對神寧煤業集團黨委和有關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根據中央巡視組提供的問題線索,對神寧煤業集團多名黨員幹部在原任董事長張文江修建家廟時捐款、少數黨員幹部在滅火工程管理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6名礦級領導被檢察院立案調查等問題調查核實,認定神寧煤業集團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重缺失是導致上述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經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對神寧煤業集團黨委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對董事長、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的責任追究正在按照程序進行處理。

二是責成神寧煤業集團黨委對涉及為張文江修建家廟捐款的黨員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給予8人黨紀政紀處分;對其他人員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已調出神寧煤業集團的有關人員轉由本人所在黨組織研究處理。

三是責成神寧煤業集團黨委對田光明等6名礦級領導涉嫌違法犯罪涉及的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對6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原所在7家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約談並通報批評。對原所在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分管業務領導和神寧煤業集團相關部門責任人分別進行了處理,給予10人黨紀政紀處分,對22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

四是對滅火工程負有監管責任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經調查核實,神寧煤業集團分管副總經理對滅火工程管理失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集團公司黨組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神寧煤業集團安全監察局原黨委書記兼副局長牛進忠、安全監察局主任師劉寶龍因在滅火工程管理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已移送司法機關。

五是對包頭煤化工公司黨委違反規定程序發展黨員問題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經調查核實,包頭煤化工公司黨委2009年共發展預備黨員22名,存在部分黨員檔案資料不全、有的批次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時間晚於黨委會召開時間以及入黨志願書填寫不規範等問題。經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對包頭煤化工公司黨委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分別給予3名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2.認真開展內部專項巡視監督。作為落實整改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重要措施,抽調70多名幹部成立6個巡視組,對7家子分公司開展專項巡視,督導被巡視單位紀委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其間共受理信訪舉報171件,其中21件移交被巡視單位紀委進行調查處理,已辦結20件,1件正在辦理。經被巡視單位紀委調查核實,對3家三級單位領導班子通報批評,給予20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處分,對32名黨員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取消了3家違反招投標有關規定的投標單位投標資格和4名評審專家資格;對11家違約供應商根據相關合同扣除部分貨款,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集團黨組還把開展內部巡視作為加強對子分公司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監督的長效手段,決定用一年時間實現對所有子分公司巡視全覆蓋。

3.約談子分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整改期間,黨組書記共約談了42家子分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對10家重要的或潛在風險較大的單位進行個別約談,其他單位進行集體約談。通過約談,進一步傳導壓力和責任,指導和督促下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提高思想認識,抓實責任主體,履職盡責,形成合力,按照中央巡視組和集團公司黨組部署認真抓好有關整改任務的落實。

4.建立子分公司黨委向集團公司黨組匯報制度。根據制度規定,集團公司黨組每季度選取2至3家子分公司黨委,向集團黨組匯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情況。通過基層黨組織定期向黨組「亮相交底」、黨組採用「解剖麻雀」的方式,提醒和督促有關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5.建立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集團公司黨組成立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由黨組書記、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和紀檢組組長任副組長,紀檢監察、法律、人力資源、監事會、內控審計及巡視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集中研究、協調解決集團公司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問題,定期對信訪舉報情況進行研究分析,對重要案件查辦進行督導等。

(二)關於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問題整改情況。

1.對2003-2012年煤炭銷售業務進行專項審計。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有關重點合同煤銷售中存在的嚴重問題,集團黨組派出專項審計工作組,圍繞煤炭銷售政策執行、重大決策、內部管理、市場營銷等四個方面,對銷售集團2003-2012年煤炭銷售情況,以及神寧煤業集團、神新能源公司併入神華集團公司以來的煤炭銷售情況進行專項審計。通過審計發現,重點合同煤銷售過程中存在年度訂貨方案決策程序不規範、缺少制度約束、價格自由裁量權過大、客戶分類標準不清等問題。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現已查明華澤橋在擔任中國神華能源公司副總裁、神華煤炭運銷公司主要負責人期間,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共同體謀取巨額私利。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對華澤橋涉嫌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巡視整改期間,在深入調查華澤橋有關違紀違法線索時,又發現其夥同原運銷公司所屬山東辦事處主任陳家敏涉嫌共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對陳家敏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華澤橋、陳家敏的違紀問題已基本查清,涉嫌違法的問題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機關。

2.全面完善集團公司黨組對煤炭經營銷售業務的決策機制和管理制度。集團公司黨組把煤炭經營銷售方面的整改作為這次巡視整改任務的重中之重,通過完善制度和明晰流程,建立了決策層(黨組和董事會)、經營層、操作層「三位一體」決策機制。黨組、董事會負責銷售方面的重大戰略決策(包括中長期銷售戰略、政策,年度訂貨方案等);經營層負責銷售方面的日常決策(包括價格體系制定和日常銷售價格調整等);特別就價格管理與執行形成了「5+1」(總經理、總裁、分管領導、銷售管理部、銷售集團共同研究和董事長參加重大事項決策)會議決策制度,審定和批准商品煤銷售價格的調整變動等事項,並報總經理常務會備案。同時,修訂完善《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銷售管理規定》、《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價格管理辦法》和《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及煤化品客戶管理辦法》3項重要制度,完善了銷售計劃和方案、年度煤炭銷售價格體系和價格建議、商品煤年度重要客戶分類管理流程等內容。

3.對煤炭經營銷售核心領域的風險點和制度流程進行重點完善。認真吸取在實行重點合同煤銷售時期存在問題的教訓,舉一反三,健全完善煤炭經營銷售環節相關制度流程,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按照決策、管理和操作3個層面對集團總部和銷售單位的煤炭銷售、採購業務領域進行全面風險識別,範圍覆蓋銷售計劃管理、價格管理、客戶管理、銷售渠道管理、煤炭採購管理、銷售過程管理、質量與數量管理等7個方面。集團決策層和經營層共梳理風險點6個,修訂完善業務流程8個,修訂相關制度3項。銷售集團在操作層面梳理風險點69個,修訂業務流程11個,新增業務流程1個,修訂相關制度6項。

4.拓展延伸加強對所有煤炭購銷業務的管控。按照「流程到位、管理到位、執行到位」的總體要求,集團公司對有煤炭購銷業務的神寧煤業集團、神新能源公司和其他有外購煤業務的子分公司全面開展風險點和制度流程的清查與梳理。督導神寧煤業集團梳理風險點41個,修訂相關制度流程18項;督導神新能源公司梳理風險點27個,修訂相關制度流程7項。涉及外購煤業務的神東煤炭集團、準能集團、銷售集團等10家單位和銷售集團的西北、華北等三級公司,全部完成梳理工作並加快推進相關制度流程的修訂與完善。涉及煤炭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25家子分公司及有關下屬單位,同時開展了煤炭質量和數量管理風險點的排查和制度流程的梳理,力爭年內完成全部風險點梳理和制度流程的修訂工作。

(三)關於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問題整改情況。

1.對1998年以來滅火工程情況進行專項調查。集團公司成立滅火工程專項調查組,從滅火工程的時間、決策、合作方資質、合作方選擇方式、項目執行、資金等情況入手,對集團公司1998年以來所有煤田(礦)滅火工程進行了詳細調查。經調查核實,集團公司涉及煤田(礦)滅火工程的單位有神東煤炭集團、神寧煤業集團、準能集團、烏海能源公司、神新能源公司、包頭礦業公司等6家子分公司,共有滅火工程項目15項(礦區)。除神東煤炭集團陝西境內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和神寧煤業集團4個塊段滅火工程未結束外,其餘滅火工程均已完工。調查發現,集團公司滅火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過程監督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嚴謹等問題。

2.健全完善滅火工程管理機制和制度。為規範滅火工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範腐敗風險,徹底杜絕過去有的單位借滅火工程之名開採煤炭資源的行為,針對專項調查發現的問題,集團公司黨組決定將滅火工程比照建設項目統一納入管理範疇,確保滅火工程依法合規、安全有序實施。鑒於相關子分公司對既往滅火工程的管理制度標準與集團公司的制度體系要求有差異,集團公司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煤礦防滅火及環境治理等工程中煤炭資源管理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田(礦)滅火工程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子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滅火工程管理承擔領導責任,把滅火工程納入到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管控體系,進一步理順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煤田(礦)滅火工程勘察設計及火區認定管理細則》等9項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3.堅決查處滅火工程領域腐敗案件。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集團黨組紀檢組對張文江、牛進忠和劉寶龍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核查,張文江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負責人期間,涉嫌收受工程承包商賄賂;牛進忠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滅火工程公司經理期間,涉嫌獲取非法利益;劉寶龍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滅火工程公司經理期間,涉嫌向滅火工程承包商索取賄賂,還發現了其他重大違紀違法線索。張文江、牛進忠、劉寶龍已經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3人均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機關。對於其他有關人員利用滅火工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集團黨組紀檢組正在配合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核實。

4.認真核查「私人老闆故意製造火點、謊報滅火項目」問題。集團公司組成專項調查組,在6家涉及滅火工程的子分公司進行細緻排查,同時做好企業訴訟維權的法律準備。

(四)關於黨的建設相對滯後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堪憂問題整改情況。

1.研究制定「把企業各級黨組織管好,把黨的領導幹部管好,把全體黨員管好」的「三管好」制度和措施。集團公司黨組對此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重點在制度層面解決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比較薄弱的問題,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制定出台了一批「三管好」制度措施,印發了《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意見》、《神華集團公司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神華集團公司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神華集團公司總部「五型」黨支部建設指導意見》、《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建設標準化黨支部的指導意見》5項新建制度,正在就《神華集團公司各級領導班子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暫行規定》、《關於規範黨委會議制度的指導意見》2項新建制度徵求意見,將近期召開集團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後施行。

2.著力加強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是加強全員教育培訓。制定下發了《神華集團公司2015-2018年黨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意見》,突出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夢」、黨性黨風黨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黨的業務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內容。堅持集中培訓與經常性教育並重,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分類施教、全員培訓,切實增強全體黨員的政治意識和政治素質。二是抓好關鍵少數。重新修訂了《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規範了中心組學習的時間、內容和要求,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三個自信」、「三嚴三實」、「四個全面」等作為重點內容,切實提高集團公司黨組和基層黨委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近期、督長遠。3月31日至4月2日,舉辦了一期黨委書記示範培訓班,培訓內容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建設、發揮國企黨組織獨特政治優勢等,集團公司黨組書記作了《堅持從嚴治黨,黨委書記如何抓好企業黨建工作》的專題講座。集團公司還分期分批舉辦基層單位黨委書記專題培訓班,加強新形勢下黨委書記如何抓黨建和標準化黨支部建設等方面的培訓,並要求各子分公司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黨員教育培訓計劃,確保學習時間、內容和效果落實到位,切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四是開展線上教育。繼續優化黨建科學化信息管理系統,不斷豐富集團公司全體黨員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將其辦成富有號召力、感染力和吸引力的線上學習教育平台。

3.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是抓住基層黨委換屆時機,配強配優黨委書記。8家子分公司黨委完成換屆,其他5家子分公司黨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換屆。共配備和調整10名黨委書記和9名黨委副書記。二是設立直屬黨委辦公室。配備專職辦公室主任,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總部和在京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管理。三是理順京外企業黨組織屬地化管理和垂直化管理的關係,協調解決了個別子分公司黨委屬地化管理問題。四是對子分公司黨組織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規範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工作。五是監督檢查子分公司對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工作的決定》所規定的「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按職工總數1%左右的比例配備」落實情況。

4.建立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為落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和各級黨建工作部門、黨務工作者的直接責任,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修訂完善了《神華集團公司黨建工作責任制》,建立了黨委、黨委成員、支部成員、黨小組責任清單以及責任落實和考核方式;增加了責任追究內容,明確責任追究的程序和給予黨紀處分的適用條款。對各級黨組織和黨組織成員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嚴重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組織成員切實負起管黨治黨、從嚴治黨責任。

5.梳理和優化黨建工作制度。對集團公司黨建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新建和修訂完善了《神華集團公司黨組工作規則》、《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加強黨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等22項制度,基本形成比較健全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加強對各子分公司黨建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考核內容,提高黨建工作制度的執行力。

6.開展正確處理「兩個關係」專題研究。與中央組織部黨建研究所合作,就新形勢下如何正確處理加強企業黨的建設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關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市場主體與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關係(簡稱「兩個關係」)進行專題研究,成立了「兩個關係」研究課題組,形成能夠有效解決好「兩個關係」並指導依法治企和法治神華建設的研究成果。

(五)關於部分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嚴重缺失問題整改情況

1.嚴肅處理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一調查核實反映紀檢監察幹部問題信訪舉報20件,給予1人撤銷紀委書記處分;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紀委領導職務,調離原崗位;給予1人行政降職處分,調離原崗位;對3人進行誡勉談話、1人進行通報批評。

2.加強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和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了紀檢監察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工作職能和幹部隊伍的思想建設、能力建設和監督管理等要求。制定出台了《神華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幹部考核評價辦法》,對考核評價的範圍、內容、程序、評價標準、結果運用和組織實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定出台了《神華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幹部掛職鍛煉管理辦法》,通過掛職鍛煉,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幹部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正在編製《神華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幹部2015-2017年培訓規劃》,將用1年時間對全集團所有專兼職紀檢監察幹部進行輪訓。

3.對信訪舉報件進行梳理並分類處置。梳理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和十八大以來集團公司總部受理的信訪舉報件共869件,分別由集團黨組紀檢組、紀檢監察部自辦或移交6個集團公司巡視組、有關子分公司紀委和有關部門辦理,已辦結498件,占57%;給予83人黨紀政紀處分,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59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機關5人。

特別是對其中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337件,黨組高度重視,集中100多人組成19個專項核查組和有關子分公司紀委共同進行調查核實。截至4月3日,已辦結182件,占54%;給予55人黨紀政紀處分,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02人,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機關4人。對移交的反映個人利益訴求的96件信件也進行了梳理,主要包括勞動爭議、工傷待遇、征地拆遷、住房物業、合同糾紛、招投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10類問題,訴求涉及23家子分公司。目前已辦結37件,其餘信件正在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加強子分公司紀委領導班子建設。一是及時配備和調整子分公司13名紀委書記,配齊配強子分公司紀委書記隊伍。二是按照中央紀委深化「三轉」和集團公司黨組《關於推進子分公司紀委書記專職化工作的意見》要求,8家子分公司落實紀委書記專職化工作,同時建立完善區域紀檢監察中心與子分公司紀委聯合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其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三是擬定了關於「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方案,集團公司黨組於近期研究通過後下發施行。四是制定《神華集團公司所屬子分公司紀委書記述職管理辦法》,要求紀委書記就年度履行職責情況向黨組紀檢組述職,並進行現場測評。五是制定《神華集團公司所屬子分公司紀委書記問責管理辦法》,對問責的範圍、方式、程序和依據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將問責材料存入被問責人的人事檔案,並作為幹部使用的依據。

5.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對歷年來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38項制度規定進行系統梳理,按照「繼續有效」、「需要修訂」和「廢止」等不同處理意見進行系統性更新完善。對需要修訂的制度,明確責任人,明晰修訂要求,並確定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制定了《神華集團公司廉政檔案管理辦法(試行)》,集團黨組審議通過並下發施行。

6.用身邊案警示教育身邊人。一是通過問責警示教育黨員幹部。在巡視整改過程中,對有關黨員幹部和基層黨組織進行了責任追究。通過嚴肅的問責警示,對集團公司全體黨員進行了一次牢固樹立責任意識的黨性教育,起到了明顯的警示效果。二是通過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已經完成了張文江等3人違紀違法問題剖析材料,2015年上半年神華集團將召開一次警示教育視頻大會,用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件鏡鑒教育廣大黨員幹部。

(六)關於一些所屬企業違規選人用人問題整改情況。

1.制定完善選人用人相關制度和程序。一是下發了《神華集團公司機構編制管理辦法(試行)》,對集團公司總部和子分公司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幹部職數的管控原則和相關標準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子分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二是修訂完成《神華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神華集團公司中層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神華集團公司因私出國(境)管理辦法》3項制度,已經集團黨組討論通過。正在修訂《神華集團公司中層領導人員公開選拔管理辦法(試行)》、《子分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和新制定的《改任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將於近期出台。

2.對人力資源管理和選人用人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根據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子分公司存在的選人用人、機構編制、薪酬和用工管理、人事檔案、基礎資料建設等問題,組成4個專項檢查組對42家子分公司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子分公司在機構編制、人事檔案、基礎資料建設等方面存在共性問題。在選人用人、薪酬和用工管理方面,個別子分公司存在的問題還比較突出。集團公司已於3月31日前向各子分公司反饋整改意見,要求將整改責任逐項落實到人。於2015年6月底前完成對黨組管理幹部和所有處級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的填報、匯總及系統錄入工作;已完成對集團公司黨組管理幹部「裸官」情況的核查,正在對全集團處級幹部進行排查;實現集團中層領導人員和子分公司中層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由集團公司集中管理。

3.對超職數、超待遇配備幹部問題進行專項整改。集團公司總部取消了總經理助理級、副總裁級、副總師級崗位,共涉及12人。要求各子分公司嚴格落實《關於開展超職數配備幹部、擅自提高職級待遇問題的專項整改工作的通知》,對專項檢查發現的27家子分公司存在超職數配備處級幹部、擅自提高職級待遇問題,責令其抓緊整改。截至4月3日,已有14家子分公司完成整改,其餘13家子分公司也將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4.對神寧煤業集團管理層級、分配體系問題進行專項整改。針對神寧煤業集團管理層級結構不規範、分配體系不合理、幹部超編現象突出等問題,集團黨組要求神寧煤業集團精簡優化管理層級結構,修改相關人力資源制度,理順內部職級體系和分配體系。截至4月3日,神寧煤業集團已經擬定了壓縮管理層級、核減機關人員方案,擬於2015年底前整改完成。

5.及時核查處理反映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線索。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梳理出包括中央巡視組移交和其他反映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線索共計47件。對中央巡視組、中央組織部幹部監督局移交的神寧煤業集團、黃驊港務公司、國華投資公司3件選人用人問題專項督查件進行核查。經調查核實後,給予3人黨紀政紀處分,對4人進行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對其餘44件信訪舉報件也進行了調查核實,其中32件已經辦結,5件已經提出處理意見正在按照程序逐一落實,7件正在調查核實。

(七)關於資產併購重組方面聚集較大腐敗風險問題整改情況。

1.修訂完善資產併購重組的相關制度。梳理相關制度29項,涉及資本運營、產權管理、戰略規劃、財務管理、法律事務、投資者關係等7個方面,查找出制度不完備、制度間存在衝突、制度執行力度不夠等問題,已修訂完善了《神華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神華集團公司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試行)》、《神華集團公司股權投資管理辦法》,目前正在履行相關程序,將於近期下發。制定了《神華集團公司股權投資項目後評價操作細則》,進一步細化後評價操作規範,加大股權投資項目後評價管理力度,於2015年內完成。

2.對資產併購重組項目開展專項審計。集團公司黨組決定用半年時間,對2005--2014年集團公司所有資產併購重組項目進行專項審計,並要求各子分公司對所屬資產併購重組項目同步開展專項審計,徹底理清資產併購重組項目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攬子改進和完善集團公司資產併購重組方面的決策機制、管理體制和制度措施,堅決查處資產併購重組過程中存在的腐敗問題。

(八)關於工程項目和物資採購招投標方面聚集較大腐敗風險問題整改情況。

1.完善招標工作領導機制。為嚴格貫徹有關招標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招標管理制度,有效解決非公開招標事項決策不規範等問題,健全完善了招標工作管理機構、職責及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由集團公司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集團公司招標管理工作,以領導小組會議形式集體決策重要的招標和非招標事項。決策過程必須履行規定流程,即由專業部門進行內容審查並提出明確意見、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程序審查,經分管領導審批、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提交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強化集體決策機制。

2.制定和完善招投標相關制度。一是制定了《神華集團公司招標採購管理規定(試行)》,涵蓋工程、物資、服務等所有採購行為,統一招標額度標準,規範招投標、非招標採購的基本流程及審批要求,規範對採購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主體的監督和處罰措施。該制度於近期正式發佈實施。二是對《神華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神華集團公司物資採購招投標管理辦法》、《神華集團公司科技創新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3項相關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正在履行制度審批流程,擬於近期發佈實施。

3.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和評標專家管理。強化對內部招標代理機構(工程公司)的考核,在2015年考核評價指標中增加了「招標控制價審減率」和「有效投訴次數」指標,加大監督管理力度。修訂了《中國神華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辦法》,細化工作紀律、增加了評審專家的義務、評價管理、違規處理等內容,進一步加強了對評標專家的管理力度。

4.強化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大幅修訂了《神華集團公司招標投標監督辦法(試行)》,將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均納入監督範圍,規範了招標監督的主體、原則、職責和方式,明確了18個監督環節、41個監督要點,規定了招標人紀律22條、招標代理機構及人員紀律21條、投標人紀律15條、評委紀律18條,還增加了投訴處理和懲處條款。該辦法於近期發佈執行。

5.核查處理招投標方面的問題線索。對有關單位在工程項目和物資採購過程中違反招投標相關規定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有關領導、主管部門責任人和工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和處理,給予5人黨紀政紀處分,對32人進行了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取消了3家在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投標人三年投標資格;對違反評標紀律的4名評審專家從專家庫中除名;對在履行供貨合同中發生違約行為的11家供應商依法進行了處理,共收繳合同保證金、違約金、扣減貨款500餘萬元。

(九)關於黨組集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缺乏制度剛性問題整改情況。

1.集團公司黨組開展專項集中學習。專門組織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和黨組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組織全體領導班子成員集體學習中央、國務院國資委和集團公司的「三重一大」決策相關制度,部署專項檢查、流程梳理和制度修訂工作,研究推動依法治企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等重要制度,明確要求集團公司的經營發展中要讓權力在制度的硬約束下運行,進一步增強「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力度,全面推進法治神華建設。

2.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採取全面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檢查,組成3個專項檢查組重點抽查了集團公司總部11個部門和神寧煤業集團、銷售集團,共發現各類問題66個,其中抽查發現問題31個,自查發現問題35個。突出表現為「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健全、決策事項範圍不清晰、實施辦法操作性不強,以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過程中有章不循、決策程序不規範、決策記錄不完整等。3個專項檢查組已經向有關部門和子分公司反饋了檢查意見,於2015年5月完成整改。對於發現的嚴重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行為,責成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進行調查,一經核實將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和處理。

3.修訂「三重一大」決策相關制度並明晰決策事項清單。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相關制度進行了評估,修訂完成《神華集團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實施辦法(試行)》,並附有116項「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清單,於近期發佈實施。梳理出對應相關制度50項,擬新增制度12項、新修訂製度23項,各責任部門逐一制定整改計劃,於2015年底前全部制定和修訂完成。

(十)關於改革滯後、監管缺失問題整改情況。

1.積極穩步推動深化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集團公司制定了60條具體改革事項,涉及體制機制、產業佈局、重大決策、人事制度等8個方面。以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為目標,積極推進總部管控模式改革,研究明確總部定位,重新梳理工作流程。探索施行權力清單制,出台簡政放權的具體方案,最大限度減少以審批為主的事前控制,推行備案制和事中事後監督檢查制,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授權經營改革,以生產經營獨立性較強的單位為試點,下放部分經營權,建立有效決策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2.推行總部機構改革與部分子分公司的重組整合。針對集團公司總部部門偏多、有的部門之間存在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現象時有發生等問題,擬定總部機構改革初步方案,合併職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門,精簡一些業務不飽滿或作用發揮不明顯的部門,把有關職能及人員劃入相關部門,將總部職能部門和內部處室控制在合理數量內,實現管控資源的有效整合,逐步提高總部運轉效率和管控水平。截至4月3日,集團公司領導已經不再兼任下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董事會辦公室和投資者關係部合併為董事會與投資者工作部,將新街能源公司與神東煤炭集團、神華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與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中國節能減排有限公司與神華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管理整合。

3.加快推進授權管理體系建設。為強化內部控制和管理,集團公司建立了內部授權管理制度,編製了《內部管理授權手冊》,明確了董事會授予相關董事、董事長授予其他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總經理授予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相應經營管理權限的授權管理機制,按照業務流程嵌入到OA辦公系統中,要求被授權人嚴格遵循授權管理規定,在被授權範圍內盡職盡責地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發生各種越權違規行為。目前正在研究確定無授權事項的歸類和審批環節設置問題。同時,所有子分公司於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內部授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用信息化手段在線監控,將腐敗風險防範嵌入業務流程。充分運用神華信息化工程最新成果和「大數據」手段,分析人、財、物、銷售、採購等業務領域中可能存在的流程審批、內部控制、領導決策等方面的風險和漏洞,在線監控主要業務活動,有效強化總部對子分公司的制度管控力度,在固化流程、規範管理、深化管控、提高效率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國華電力公司、神寧煤業集團、國神集團推廣ERP等應用系統的基礎上,正在繼續推進建設用戶授權及合規性控制管理系統、費用報銷及關聯交易系統,進一步加強操作層面的管控力度。

三、繼續深化和鞏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壓實整改責任。以整改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為基礎,把巡視整改工作與神華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全面推進法治神華建設結合起來,與全面提升企業管控水平結合起來,堅持責任和目標更明、要求和標準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強,把整改責任壓實、壓到位。集團公司黨組、黨組紀檢組和子分公司各級黨委、紀委進一步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集團公司黨組和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步推進後續整改和經營管理工作。

(二)強化檢查督導。集團公司黨組對巡視整改工作將堅持做到不鬆手、不減壓,繼續鞏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及時組織「回頭看」,監督檢查相關制度按期修訂完成情況、有關單位問責處理結果落實情況,切實督導將整改成果落實到位;對仍在繼續的整改任務,將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責任人嚴格按照整改要求推進整改工作;督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時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作為重點內容放在優先地位加以推進,確保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全部整改到位。

(三)嚴肅紀律問責。在後續整改工作中,緊緊抓住基層黨組織建設這個關鍵環節,以嚴肅紀律、強化問責為有力抓手,把紀律執行到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真正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切實把各級黨組織管好、把黨的領導幹部管好、把全體黨員管好。

(四)健全長效機制。努力轉化好巡視整改成果,運用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經驗,在經營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選人用人、「三重一大」決策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兩個責任」等方面,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紮緊扎密制度的籠子,構建堵塞漏洞、解決問題、落實責任的長效機制。把巡視監督作為治本的長效手段,發揮好巡視利劍作用,實現對所屬二級單位的巡視全覆蓋,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巡視中發現的線索和突出問題,該查處的堅決查處,該整改的及時整改,層層傳導壓力,形成震懾、不敢、知止的氛圍。把紀律建設作為治本之策,在全集團開展「守紀律、講規矩」主題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用身邊案鏡鑒教育身邊人,使全體黨員幹部把「守紀律、講規矩」固化為自覺的行為規則,在神華集團公司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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