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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黨章明確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新形勢下,省區市巡視工作要不折不扣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形成中央和省一級巡視工作上下聯動、全國「一盤棋」的態勢。
據人民日報報道,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如何落實到省一級,是關乎全局的大問題。從現實情況來看,中央紀委查處的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擔任下級一把手期間;有的省已查處的領導幹部中,半數以上屬於帶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帶病在崗10年、20年,屢被提拔。廉潔自律底線被突破,政治紀律紅線被虛置,就會嚴重破壞政治生態,污染從政環境。如果省區市黨委不作為,不把腐敗遏制在基層,讓有問題的人逐級提拔,最後就會把問題全部推給中央。在反腐敗問題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過來嗎?只有形成全鏈條,上下聯動,才能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巡視監督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台,是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督促省區市黨委加強監督,把巡視工作向地市縣一級延伸,就是要盯住一把手和班子成員,使他們自進入主要領導幹部行列起就受到嚴格的管理監督。只有震懾常在、監督常在,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帶病層層提拔、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這也是構建良好政治生態的關鍵所在。
伴隨著中央精神的明確,在中央巡視組的示範帶動下,各省區市對巡視內容、方式方法、組織制度進行探索創新,增強了針對性和實效性,積累了不少好經驗。但是,當前省區市巡視工作發展還不平衡,面臨不少問題。有的地方黨委旗幟不鮮明,沒有把巡視工作當成主體責任去落實,而是推給紀委、組織部,個別人甚至發現了問題後,還在那裡當看客、說客。省委「五人小組」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有的黨委書記聽取工作匯報時講表態的話多,不對巡視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也不梳理、研究和處置反映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有的巡視組缺乏責任擔當,聚焦「四個著力」不夠,發現問題能力不強,不能擺脫人情干擾。有的地方巡視成果運用不充分、移交問題線索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體制機制不健全、工作缺乏保障,嚴重影響了巡視效果。
巡視工作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是不是重視巡視工作,反映的是從嚴治黨的態度堅決不堅決,採取的措施硬不硬,責任擔當強不強。省區市黨委書記要堅強有力地領導好本地區的巡視工作,多提出具體要求。要健全完善省區市黨委常委會定期研究巡視工作制度,「五人小組」要認真聽取每輪巡視綜合匯報。針對發現的問題,黨委書記的講話不能只是點個卯、表個態,必須旗幟鮮明對重點問題的人和事提出具體處置要求。省委書記的巡視講話要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備。要充實力量,擴大覆蓋面,充分發揮巡視監督的效力。
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要求是十分明確的,關鍵在聯繫實際、真抓實幹、狠抓落實。要推動省一級巡視工作真正深入下去,形成以中央巡視為主體、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為基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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