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尚勇 寧夏報道)5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佈消息,2015年5月7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監察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牛進忠決定逮捕。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5年2月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原安全監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牛進忠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神華寧煤集團公司黨委決定給予牛進忠開除黨籍處分,神華寧煤集團公司決定與牛進忠解除勞動關係,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和線索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經查,牛進忠在2008年7月至2014年4月擔任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保能煤田滅火工程公司經理期間,收受滅火承包商巨額賄賂。
2015年5月7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監察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牛進忠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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