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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戰爭立法」:葫蘆裡裝滿火藥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5-16]
   

5月14日,在日本東京首相官邸前,日本民眾手舉標語抗議內閣執意通過與行使集體自衛權相關安保法案。新華社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日本政府15日向國會提交了一系列旨在擴大自衛隊海內外軍事活動的安保法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稱,安保法案旨在維護日本和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穩定。

但從法案內容看,冠名「和平」的安保法案實為「戰爭立法」。鑒於安倍政權的軍事大國野心,日本今後在安保和軍事領域的動向將使地區局勢更趨複雜。

冠名「和平」 實為「戰爭立法」

安倍政府向國會提出的一系列法案包括1個新立法和10個修正法。

新立法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其實質是「海外派兵永久法」。根據這一法案,日本可隨時根據需要向海外派兵並向其他國家軍隊提供支援。在此之前,日本在諸如派兵支援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的軍事行動時,需事先在國會通過有一定時效的「特別法」。

10個修正法則統一打包並冠名《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包括《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重要影響事態法案》《自衛隊法修正案》《PKO協力法修正案》《船舶檢查法修正案》《美軍等行動通暢化法案》《海上運輸規製法修正案》《俘虜對待法修正案》《特定公共設施利用法修正案》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設置法修正案》。

一系列法案修正主要圍繞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和擴大自衛隊海外行動自由度展開。之前,日本僅限於本國遭直接武力攻擊,即發生所謂「武力攻擊事態」時才能行使個別自衛權。去年7月,安倍政府通過瞭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即在日本未受攻擊時也能行使武力。為了將這一內閣決議落實到法律層面,安保法案修正案中提出了「存立危機事態」和「重要影響事態」兩個新概念。

所謂「存立危機事態」出現在《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指「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受到武力攻擊,日本的生存處於明確危險境地」時,日本也可出動自衛隊行使武力。所謂「重要影響事態」,即「海外發生威脅到日本和平與安全的事態,放任不管的話,或將發展到對日本的武力攻擊」。《重要影響事態法案》突破了現行《周邊事態法》中對自衛隊後方支援行動的地理限制,將使自衛隊向美軍等外軍提供軍事支援的範圍從日本周邊擴大至全球。

其他修正法案也如此。例如,《美軍等行動通暢化法案》中,新增在「存立危機事態」下,對美軍和其他外國軍隊提供各種方便措施的內容。在《船舶檢查法修正案》中,新增在「重要影響事態」下,對日本周邊以外的可疑外國船隻進行臨檢的內容。《PKO協力法修正案》則允許自衛隊除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外,還能參與類似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等未經聯合國授權的海外軍事活動。

      責任編輯:姚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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