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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嫻陪同事主召開記者會,講述情況。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消息,一名12歲男童於香港匿藏9年,期間沒有領行街紙或身份證,預備下午前往入境處投案。該名兒童出生後被生母遺棄深圳街頭,3歲後由持雙程證的婆婆帶到香港照顧,期間沒有接受正規教育,亦從沒到醫院或診所求醫。
直至上月一名無證15歲少女於清水灣墮樓身亡,婆婆擔心男童情況,決定主動前往入境處投案。
男童的外婆投案後被捕,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獲准自簽擔保保釋,28日後報到。
入境處於傍晚向該名男童發出行街紙,處方發言人表示,非常重視有關個案,現階段先核實兒童的身份及對涉案人士展開調查,如證據充分會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在完成有關司法程序後,審慎考慮個案情況及相關因素,包括人道及恩恤理由等,才決定遣返事宜。
發言人又強調,任何家庭成員不應為逃避法律責任或其他家庭原因而使兒童匿居多年,這樣除了違反香港法例,亦剝削了兒童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入境處會將個案通報內地,以便聯絡其父母,如果在短期內未能將男童遣返原居地,處方會就他留港期間接受教育一事聯絡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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